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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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项目明细决算说明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项目决算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十二、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总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镇党委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在县委的领导下,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开展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党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镇人民代表大会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3.镇人民政府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抓好本镇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镇纪委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制定并执行本镇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负责本镇内的廉政建设等工作。

5.镇政法委员会

负责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领导,协调政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法制建设。

6.镇人民武装部

负责国防教育、预备役登记、民兵训练、兵员征集、人防战备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内设机构单位、镇管理事业单位决算。

1.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团委、妇联。

2.镇管理的事业单位

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残疾人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贤昌便民服务中心、贤昌镇群众工作站。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编制总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7人,工勤编制3人,至今在职人数59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0人,事业在职人数37人,工勤在职人数2人。

第二部分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052.9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2.75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资改革、津补贴补发、扶贫项目增多等。

二、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4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3.52万元,占100%;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63万元,占37.10%;项目支出1469.25万元,占62.90%。

四、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052.9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2.75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资改革、医疗卫生保障改革、扶贫项目增加等。

五、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11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24.71万元,占18.18%;科学技术(类)支出522.95万元,占22.40%;农林水支出(类)1234.16万元,占52.83%;住房保障支出(类)154.05万元,占6.5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5.45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88万元,增长331.1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扶贫项目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年初预算为8.2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减少9.04 %。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1%。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9万元,增长13.47%。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43万元,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6.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增加0.60%。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减少15.23%。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7%。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22.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522.95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年初预算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0万元,增加37.96%。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6%。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年初预算为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3万元,增长78.58%。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8%。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年初预算为13.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增长4.39%。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05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8.60万元。

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966.97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年初预算为10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4万元,增长5.99%。具体情况如下: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5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5万元,增加0.27%。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1.17万元,支出决算为7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5%。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2.46万元,支出决算为8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6%。

六、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02万元、津贴补贴232.63万元、奖金6.06万元、绩效工资29.18万元、住房公积金71.51万元、生活补助115.53万元,奖励金37.50万元;公用经费173.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2.62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1.13万元、电费5.61万元、邮电费10.37万元、差旅费40.09万元、维修(护)费6.61万元、会议费4.26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

七、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46万元,比上年0.80万元,增加9.24%,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相关培训会议及工作开展、检查增多。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7万元,占80.02%,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加2.44%,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检查及工作开展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占19.98%,比上年增加0.62万元,增加48.82%,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业务指导与检查、物价上涨接待成本增加等。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保险费、维护费、过桥过路费等。2019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其中: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次0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0387人,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工作、兄弟乡镇业务交流及业务开展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额1815.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44.92万元,比上年增加2.96万元,增长1.22%,其分布情况是:

1)房屋面积6245平方米,价值111.5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4600平方米,价值47.99万元、业务用房1625平方米,价值26.66万元、其他面积20平方米,价值36.89万元。

2)车辆数合计6辆,价值4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价值49.32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用车共0辆,价值0万元。

3)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或套),价值0万元。

4)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4.07万元。

十、政府采购项目明细决算说明情况

2019年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670.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63.76万元,节约资金6.24万元,资金节约率0.01% 。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185.09万元,占27.89%节约资金5.83万元,资金节约率0.03%;工程类采购金额478.67万元,占72.11%节约资金0.41万元,资金节约率0.00%无服务类采购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

十一、政府采购项目决算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2019年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66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3.76万元,占100%;专项资金0.00万元,占0%;上年及历年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占0.00%;其他资金0.00万元,占0.00%。

十二、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非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本年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20万元,比上年增加6.90万元,增加4.15%,其中:办公费72.62万元、印刷费0.08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1.13万元、电费5.61万元、邮电费10.37万元、差旅费40.09万元、维修(护)费6.61万元、会议费4.26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0万元。增加原因:脱贫攻坚、党建工作、外出学习等各项业务开展次数增加。

2.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重点民生支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管理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活动,科学合理地拟定了业务绩效目标,明确了各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并且指标的设立充分量化,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明确各项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一年度部门运转、项目支出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上年绩效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项目存在问题的,认真进行整改。对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本年度不再申报经费预算,或减少项目支出、专项业务经费的预算安排,对预算绩效管理较好的,申报增加预算安排。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总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1)单位主要职责为: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②执行本镇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③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④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⑤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⑦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866.63万元。

3)项目政策依据。为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地应用,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由财政所,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本单位年初工作计划,本单位年初预算绩效总体目标为:

一是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做大做强锌硒米、红蒜种植、烤烟、生猪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打造成供都蔬菜基地,拓宽农民致富路子。

二是加大民生投入、落实惠农政策、完善社区、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争优。

三是搞好信访维稳、强化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力争到2019年时间全面脱贫。

五是继续落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

1)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为保证项目的有序有效进行制定了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具体落实。

2)执行绩效监控情况。在执行绩效管理过程中做到事前计划、事中监控及事后运用。

3)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有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4)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行事。

5)风险管理情况。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4、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

1)项目自评组织情况。首先,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其次,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第三,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第四,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最后,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评价结果。根据绩效评分指标评分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坚持“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原则,成立绩效问责小组,明确问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

4)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尚需完善。

三是用经费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费用使用中存在使用界限不清现象。

四是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应收款账龄较长,也未及时进行清理。

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二是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三是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特别是其他收入的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相关物资。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指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内设机构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内设机构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了镇人民政府本级及相关内设机构以外的下属股站所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指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镇党委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镇党委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农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与草原(款):指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林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指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水利部门的基本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指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xls

附件2: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来源:麻江县贤昌镇人民政府,审核:王光涛,编辑:龙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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