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麻江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罗康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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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省、州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

(二)制定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及相应的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四)依法承担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业的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反企业垄断的协议、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范围,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的直销商品经营范围,依法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依法对商标知识产权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知识产权、著名商标知识产权、知名商标知识产权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知识产权、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质量国际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安装、维修和使用,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乡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

(十七)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有机认证、有机生产投入品供应、有机基地建设、有机产品销售平台搭建的组织协调管理,落实对有机认证机构和有机获证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和动态监管,促进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及有机产品质量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要求,负责有机产业发展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全县有机产业发展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

(十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11 个股室,下属 6个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杏山分局,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谷硐分局,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威分局,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山分局,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贤昌分局,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坝芒分局单位决算。    

编制情况: 2021年我局编制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25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825.4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369.08万元,降低30.9%。主要原因是:疫情缘故外出培训减少,线上培训和开会次数增多;各种接待规格降低;压缩了办公耗材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2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6万元,占94.72%;项目支出43.38万元,占5.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825.4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69.08万元,降低30.9%。主要原因是:局里开展公务费减少,履行党的勤俭节约光荣传统。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17%。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6.09万元,降低16.81%。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因政府财政资金紧张没及时清理核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92.42万元,占59.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1.89万元,占18.4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5.60万元,占5.55%;住房改革支出(类)支出132.06万元,占16.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870.86万元,支出决算为821.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偏差。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446.0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期间,需加强麻江县市场交易的日常管理,因此增加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支出的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不足,未能及时核销。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专项(项)。当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5.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办公耗材及接待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方市场秩序合理经营,控制执法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降低成本,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不浪费,以及未及时将票据进行核销。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宣传并指导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生产,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事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线上抽样检查,减少外出督查质量工作次数,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项)。当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持平。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降低各股室的办公耗材经费,减少接待次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56.9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人员正常调动及晋升工资。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养老支出(项)。当年预算为85.38万元,支出决算为85.3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持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51.23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人员正常调动及晋升工资,引起预算差异。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当年预算为23.4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持平。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差异。

(15)住房保障支出(类)行政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64.34万元,支出决算为62.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人员正常调动及晋升工资,政府出台公积金基数调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行政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当年预算为78.25万元,支出决算为69.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基数整体降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6.17万元、津贴补贴75.97万元、绩效工资23.44万元、养老保险66.5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20.29万元、公务医疗补助23.4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1.87万元、住房公积金70.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18万元等。

公用经费4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6万元、印刷费0.53万元、水电费2.99万元、邮电费9.65万元、差旅费6.76万元、维护费0.12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劳务费8.28万元、福利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43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完成预算的4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三是财政财力不足资金困难,未能及时核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03万元,比上年减少3.76万元,降低25.4%,减少原因是:疫情期间,减少外出培训及下乡开展工作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00%,比上年减少3.76万元,降低25.4%,减少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核销;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11.03万元,完成预算的55.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费、过路费、保险费、维修费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3)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万元,降低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6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30.74万元,降低43.12%,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决不浪费,让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下乡检查工作、督查、指导工作、市场巡查工作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如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至少进行适当简化后公开1个部门评价(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三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项):指反映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xlsx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食品安全监管 ).xlsx


(来源:麻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曹洁,编辑:文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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