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纪委县监委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公开预算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制定或修改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规范性文件。
5.负责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7.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8.完成州纪委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中共麻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现内设11个机构。(正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待改革后以新内设机构为准)
(1)办公室
(2)干部室
(3)宣传教育法规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
(4)党风政风监督室
(5)案件监督管理室
(6)信访室
(7)第一纪检监察室
(8)第二纪检监察室
(9)第三纪检监察室
(10)案件审理室
(11)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 所属单位:中共麻江县纪委(县监委)下设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代管2个单位。
(1)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
(2)县纪检监察技术服务保障中心
(3)代管单位:县委巡察办、4个县委巡察组
经费预算由麻江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编制,不单独预算。
3. 编制情况:
麻江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76名,其中行政编制51名,工勤编制3名,参公编制6名,全额事业编制16名。2023年末在职人数72人。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为汇总预算,公开范围即为本单位预算。
四、单位人员构成
麻江县纪委县监委(含县委巡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76名,其中行政编制51名,工勤编制3名,参公编制6名,全额事业编制16名。2022年末在职人数72人。2023年未退休人数11人。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48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81.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148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1.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99万元,公用经费人员定额115.2万元,车改补贴50.59万元,项目经费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8万元。社会保障152.56万元。住房保障207.78万元。
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经费增加。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48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8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81.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8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4.99万元,公用经费人员定额115.2万元,车改补贴50.59万元,项目经费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8万元。社会保障152.56万元。住房保障207.78万元。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为148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单位车辆年久已达到报废年限,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更换新车一辆,价格在25万元内。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7.8万元,公用经费115.2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348.99万元、津贴补贴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97.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万元、退休费9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3.84万元、公务员医疗30.8万元、工伤保险2.44万元、住房公积金98.14万元、购房补贴109.64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24.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维修(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50.5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总表列示)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48万元。其中:大案要案119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业务支出129万元,包含:领导工作调研经费3万元,纪委全会经费1万元,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27万元,巡察工作经费20万元,宣传教育经费15万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5万元,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5万元,公务车购置25万元,编纂纪检监察志18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项目有1个,大案要案查处经费119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预算总表列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获取路径:进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点击其中的“报表平台”模块,进入报表平台后,点击“绩效报表”选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进行绩效数据查询及导出。
2.绩效目标公开政策解释,联系人:龙熠;联系电话:86850553。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62.5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24.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8.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50.5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与2023年同口径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425.90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209.78平方米,车辆11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3.35万元,主要是购置办案装备。
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0个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单位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附件2:麻江县纪委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来源:麻江县纪委县监委,审核:程有荣,编辑: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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