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州委、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相关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八)完成县委、州委社会工作部和省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部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财务、档案、年鉴、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事务、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业务股。组织拟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承担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具体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陈地建设工作。
三、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麻江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非独立核算单位,部门预算即为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共有10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5个。现实有在职人员8名。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8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2.1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7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82.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2.1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万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2.2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0.04万元,工伤保险0.26万元,住房公积金9.82万元,购房补贴11.46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与2024年预算相比,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5月挂牌成立,2024年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8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7.79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2.1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万元,行政单位基本医疗2.2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0.04万元,工伤保险0.26万元,住房公积金9.82万元,购房补贴11.46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82.17 万元,与2024年增减变化情况: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5月挂牌成立,2024年无预算。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增减变化情况: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5月挂牌成立,2024年无预算。
2025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减变化情况: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5月挂牌成立,2024年无预算。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减变化情况: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5月挂牌成立,2024年无预算。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减变化情况: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于2024年5月挂牌成立,2024年无预算。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8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37万元,公用经费4.8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53.8849万元、津贴补贴1.3万元、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1.3308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2.3万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0.184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住房公积金9.82万元、保留的改革性津补贴(事业单位:附加基础性绩效)11.46万元;公用经费办公费1.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7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4.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办公费1.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7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对比2024年情况: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5月挂牌成立,2024年无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7649.26,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电脑1 台,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来源:中共麻江县委社会工作部/文胜菊;审核:罗元楷;编辑:文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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