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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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5

三、预算单位构成………………………………………6

四、部门人员构成………………………………………6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7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8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4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15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1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6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16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1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7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17

四、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扶持与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做好创业就业工作。按照规定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引进人才在本县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就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做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管理、运营政策。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做好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参与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和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及退休政策规定,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表彰奖励日常管理工作。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配合做好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三)受理和办理国家、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放、委托的审批事项及其他工作事项。

(十四)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行政服务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下属6个单位未独立核算,全部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开展。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5个处室,下属6个单位。具体为: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和社会保险股、劳动人事维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所属单位有麻江县就业局、麻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麻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麻江县人才交流中心、麻江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信息中心、麻江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本级预算及所属麻江县就业局、麻江县社会保险事业局、麻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麻江县人才交流中心、麻江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信息中心、麻江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构成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人员编制43个,其中:行政编制9个、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个、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7个、全额事业编制15个。实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4人、全额事业人员15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45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97.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67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457.9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457.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57.9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90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42万元,较上年减少456.13万元,下降16.3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员减少;二是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优秀奖励预算较上年减少309.7万元;三是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比2024年度预算金额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较上年减少4.04万元,下降10.7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发放资金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9.3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减少29.3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较上年减少17.10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发放资金减少。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506.63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员减少;二是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优秀奖励预算较上年减少309.70万元;三是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比2024年度预算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45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97.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0.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57.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90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98.90万元,比上年度相比减少66.50万元,下降18.20%,其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职务、级别和薪级工资减少;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6万元,与上年度相持平;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2.58万元,上年度信息网络保障费(金保内网)预算在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与上年度相持平。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36.25万元,比上年度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0.0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补助资金增加;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23.2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87万元,下降14.27%,其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人均1元促进就业专项经费预算在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较上年人均1元促进就业专项经费减少;二是上年度驻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劳务联络工作资金预算在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6万元,与上年度相持平;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406.8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85.02万元,下降41.20%,其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奖励经费较上年减少309.70万元;二是本年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三是“三支一扶”计划资金较上年预算增加;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4.5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50万元,下降20.54%,其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社保缴费减少;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万元,下降47.37%,其主要原因是预退休人员减少,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36.2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20万元,增长16.77%,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下半年新增4名退休人员;

11.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116.6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5.92万元,下降39.43%,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未支付结转资金较上年减少;

12.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77.5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4.04万元,增长131.3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结转资金比上年度的结转资金增加;

13.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支出272.3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8.35万元,下降12.49%,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预算较上年减少;

14.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38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49万元,下降3.12%,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结转资金14.49万元;

15.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支出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63万元,下降39.67%,其主要原因:一是结转资金比上年减少1.63万元;二是符合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减少,本年度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

16.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支出71.2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3.78万元,增长850.40%,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资金比上年度增加65.28万元;

17.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支出3.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69万元,下降77.52%,其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结转资金比上年度减少1.03万元;二是符合促进创业条件人数少,本年度预算较上年减少9.66万元;

18.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80万元,上年度死亡抚恤预算在2082602支出科目,与上年度相持平;

19.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7.0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01万元,增长100%,其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年度新增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7.01万元;

20.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43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5万元,下降14.85%,其主要原因是为参加城乡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由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调整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

21.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支出7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卫生健康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7.60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下降16.1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数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4.60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数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46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数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4.40万元,比上年减少6.6万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员减少,公积金缴费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52.50万元,比上年减少10.50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员减少,购房补贴资金发放数据降低。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457.98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06.63万元,下降17.0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退休、调出,在职人员减少;二是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优秀奖励预算较上年减少309.70万元;三是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比2024年度预算金额减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64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预计2025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上年增加0.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不足支撑1年运行,为了保障车辆正常运行、业务正常开展,2025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0.6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52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3.26万元,公用经费46.9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38.87万元、津贴补贴66.65万元、奖金7.69万元、绩效工资37.71万元、生活补助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万元、退休费3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6万元、住房公积金44.4万元,购房补贴52.5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9.22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2.81万元、差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93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93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1个,主要是:公益性岗位补贴38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0.02%。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937.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本部门重点项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缴费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六个项目经麻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的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及指标见附件。

或:2025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列示。

(绩效目标公开政策解释,联系人:赵祥梅;联系电话:0855-3881829)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46.90万元,其中:办公费19.22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2.81万元、差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6.5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8.5万元,下降15.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13.23万元,净值90.1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土地854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万元,主要为档案扫描仪、办公桌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单位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6个,一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费,金额40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以保障各单位人才储备,增加工作能力;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金额8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丧葬补助,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发基础养老金,金额3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缴费补助资金,金额7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人员缴费补助;五是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金额3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六是社会保险补贴资金,金额27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附件1.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4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附件2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3.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附件5.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来源: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罗丹,编辑:赵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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