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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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各党委政府对农业文化旅游园区实行的各项支持政策,统筹抓好农业文化旅游园区党的建设等工作。

2.制定实施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导向规划,抓好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招才引智、项目建设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的综合配套改革,促进项目经济发展。

4.负责农业文化旅游园区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

5.配合做好农业文化旅游园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管理;做好管委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麻江县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 会)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事业单位。

四、单位人员构成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人数14人。其中: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现有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9名。年末实有在职14人。

核定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6名,设管委会主任 1 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885.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89.8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6.1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885.94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6.1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55.8万元,生产发展34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1041.36万元,上升123.3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因此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增加1041.36万元,上升123.30%。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885.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89.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55.8万元,生产发展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总额1885.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589.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55.8万元,生产发展34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885.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41.36万元,上升123.3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为202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会议费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5.培训费

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4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6.09万元、津贴补贴15.6万元、住房公积金13.09万元、社会社保和就业支出1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公用经费1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8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差旅费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50.00万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5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18万元,其中:办公费10.68万元、水费0.0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0.00万元、差旅费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2025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2.6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开除,经费减少。

第三部分: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3.18万元,其中:办公费10.68万元,电费2.5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2.62万元,减少16.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开除,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房屋合计0平方米。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项目名称为产城融合、酸汤产业、农文旅改革工作经费,金额为150.00万元,主要是用于:1.依托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建成一批高标准农业产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品牌,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区;2.以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基础,建立生产、加工、研发、仓储、物流、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全产业链体系;3.大力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搭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4.积极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注重品牌培育和打造,推进产业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合。5.完成农文旅体制改革。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十)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日常养护支出。

(二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路政管理(项):指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审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等路政执法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见附表

附件1: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支出(150万元)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2: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3:2025年度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附表.xlsx


(来源:麻江县农业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委员会/王绍琴;审核:莫远凡;编辑:王绍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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