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关于采购麻江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服务的询价公告
来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 作者:熊方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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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拟就麻江县农村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选取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实施。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麻江县农村环境质量委托监测

三、采购时间:3年(2025年9月3日-2028年9月2日)

四、采购内容:环境空气常规六项(SO2、NO2-NO-NOx、CO、PM10、PM2.5、03)。

五、公告起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日。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6时。

七、采购预算:(环境空气常规六项监测单价×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的总和为监测费用,不计采样费,监测指标及预算价格详见附件1。

八、技术服务方式:签订合同后,合作方根据通知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监测。

九、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至今不满1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 (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十、投标单位资料投交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

4.类似业绩复印件;

5.服务及价格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以上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报价须知

1.愿意参与本次报价的监测机构,请于2025年9月2日16时前提供报价材料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密封送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2楼201办公室。请一次报出最低价格,不得更改。

2.封套上均须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字样。

3.封套未加以密封或未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4.投标文件和包封均应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十二、中标人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照项目评分表(详见附件2)综合打分,最高分作为中标人。

十三、联系方式:熊方永  电 话:0855-2625866

十四、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附件:1.麻江县农村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清单.doc

    2.项目比选评分表.doc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

2025年8月29日

      
(来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审核:黄爱柳,编辑:熊方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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