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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规划(2021-2025 年)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 作者:张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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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规划2021-2025 年)

规划文本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

贵州德润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1.1 规划背景.........................................................................................................1

1.2 编制依据.........................................................................................................2

1.3 规划原则.........................................................................................................4

1.4 规划范围.........................................................................................................6

1.5 规划期限.........................................................................................................6

1.6 规划目标.........................................................................................................6

第二章 区域概况..........................................................................................................8

2.1 基本情况..........................................................................................................8

2.2 相关规划解读................................................................................................12

第三章 污染源分析....................................................................................................22

3.1 地表水水环境现状........................................................................................22

3.2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现状................................................................23

3.3 城镇污水处理现状........................................................................................23

3.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5

3.5 存在问题分析................................................................................................28

第四章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0

4.1 系统方案........................................................................................................30

4.2 生活污水收集................................................................................................33

4.3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34

4.4 处理工艺........................................................................................................35

4.5 尾水排放与资源化利用................................................................................36

4.6 厂址选择........................................................................................................37

4.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38

4.8 验收移交........................................................................................................39

第五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42

5.1 组织机构........................................................................................................42

5.2 运维管理模式................................................................................................43

5.3 规范设施运维服务........................................................................................45

5.4 制定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45

5.5 环境监管........................................................................................................46

第六章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49

6.1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49

6.2 资金筹措........................................................................................................49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51

7.1 组织保障........................................................................................................51

7.2 资金保障........................................................................................................51

7.3 技术保障........................................................................................................51

7.4 监管保障........................................................................................................52

7.5 运维费用.......................................................................................................52

7.6 鼓励群众参与................................................................................................53

第八章 效益分析........................................................................................................54

8.1 环境效益........................................................................................................54

8.2 经济效益........................................................................................................54

8.3 社会效益........................................................................................................55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56

9.1 结论................................................................................................................56

9.2 建议................................................................................................................56


第一章 总则

1.1 规划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编制此规划。

为加强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关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强调要求综合考虑地理气候、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生活习惯和意愿等,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实现县域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以指导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贵州省麻江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村寨污水治理设施缺乏、部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佳等,使得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治理任务艰巨。本规划在对麻江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合理的城乡统筹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指导全县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

在此背景下,麻江县以此为契机,特邀请贵州德润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麻江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在麻江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住建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村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现场调查、实地考察、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麻江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 年)。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8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5、《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 4 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 年 10 月 7 日)

8、《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08 月 01 日)

1.2.2 标准规范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3、《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

4、《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5084-2005)

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 版))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7、《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T50445-2019)

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

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19)

10、《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11、《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12、《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

13、《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指南》(2014 年 1 月)

1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导则》(RISN-TG006-2009)

15、《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725-2011)

1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17、《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2016 年版

1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9、《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52/T1057-2015)

1.2.3 政策文件

1、《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2、《贵州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3、《贵州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贵州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5、《贵州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20 年)》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

7、《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 号)

8、《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 号)

9、《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的函(土壤函[2020]7 号)

10、《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领办[2019]4 号)

11、《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403 号)

12、《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黔环办(2019)35 号)

13、《麻江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14、《黔东南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2020-2022 年)》

15、《麻江县山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

16、《黔东南州水功能区划》

17、麻江县各乡镇规划

1.3 规划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以县域总体规划为先到,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村庄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充分考虑农村经济社会状况、生活污水产排规律、环境容量、村民意愿等因素,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突出重点,梯次推进

   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想结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综合考虑现阶段城乡发展趋势、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污水治理任务目标。有限整治生态环境敏感、人口聚集、发展乡村旅游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梯次推进,全面覆盖。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优先将城镇周边村庄、中心村、省委“十百千”示范村、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对排水有严格要求的村庄以及巡视检查发现污水横流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治理范围。

3)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状况、生态环境敏感程度、收纳水体环境容量等,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根据村庄的自然条件及环境承载力等差异,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靠近城镇、有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人口集聚、利用空间不足、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取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方式。污水产生量较少、居住较为分撒、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优先采用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坚持先建、后建工程,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

5)经济实用,易于推广

充分调查农村水环境质量、污水排放现状和治理需求,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污水生产规模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选择技术成熟、经济实用、管理方便、运行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手段和途径。污水处理的工艺选择以微动力或无动力生化处理技术为主,选择行之有效、简便、适应性强的工艺。

6)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机构参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第三方治理。

1.4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是麻江县行政管辖区域内全部村庄。麻江县全域,共 2 个街道、4 个镇、1 个乡。包括宣威镇、龙山镇、贤昌镇、谷硐镇、坝芒乡、金竹街道、杏山街道。涉及 63 个行政村,606 个村民组。总人口 15.85 万人。

1.5 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考虑 2021 年~2025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

1.6 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治理率,实现黔东南州麻江县农村地区水环境的基本改善,全面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麻江县将对饮用水源保护点周边村庄、流域范围内村庄以及旅游等规划重点发展村庄、“十百千”名单村庄、中心村等村庄,进行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标准根据区域敏感性和环境要求,结合污水处理系统尾水利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相应要求。本次规划目标为 2025 年全县建制村农村污水治理覆盖率由原有的 60.23%提升至 66.67%,建制村内污水收集率达 60%以上的村占比由原来的 1.11%提升至 28.57%。拟在“十四五”期间,优先建设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十百千”村,流域周边、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提高农村人居生活质量,大力恢复农村流域范围河网的自净能力。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 基本情况

2.1.1 区位条件

麻江县隶属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地处贵州省中部,清水江上游,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大门,位于东经 107°18′~107°53′、北纬 26°17′~26°37′之间。麻江县城西距省会贵阳 109 公里,北距亚洲最大的瓮福磷矿肥基地 65 公里,东距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府凯里市 37 公里,南距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都匀市 23 公里。

2.1.2 自然条件

2.1.2.1 气候条件

麻江县气候条件优越。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 14~16℃,低海拔的东部地区气温高,高海拔的西部地区气温低,呈自东向西逐步减小的形势。年平均气温以东部的龙山最高,为 16.5℃;西部的坝芒和景阳最低;为 14.2℃。因此麻江县东西热量资源差异较大,形成了明显的立体气候。年降水量 1200~1600 毫米,降水量十分丰富。降水量主要集中在 4—10 月,约占年降水量的 82%。年降水平均相对变率为 11.6%,稳定性较好,水资源利用价值高。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1068.1h,年日照百分率为 24.2%。日照时数主要集中在 5—9 月,约占年日照时数的 58%。多年平均无霜期为 277d,最多年份 337d,最少年份 232d。初霜日主要出现在 11 月份,终霜日主要出现在 3 月份上半月。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80%左右。

2.1.2.2 水系水文

麻江县境内河流属清水江干流和重安江支流,属长江流域的沅江水系。麻江县县内共有河流 228条,总长712.9公里,流域面积 1201.4平方公里。其中,流域面积大于 20 平方公里的 1、2 级河流有 11 条,全长 238.24 公里,分属清水江马尾河段和鱼梁江支流。马尾河系清水江干流,流经县境 37.5 公里,流域面积 458 平方公里。其主要河流有羊昌河、龙山河、回龙河、下坝河、三道河,白河等 6 条,共接纳大小支流 80 余条。鱼梁江属重安江上源支流。麻江县境内河流主要靠降水补给,年平均径流深 658 毫米,近 40 年来,平均地表水径流总量为 8.261 亿立方米,偏丰年为 9.3 亿立方米,丰水年为 7.85亿立方米,偏枯年为 6.35 亿立方米,特枯年为 4.58 亿立方米。麻江县县内谷硐、杏山、下司、宣威等地,属纯碳酸盐岩岩溶水区,含有浅埋地下水。已查明暗河 2 条,泉井出水点 953 处,平均出水流量21 升/秒。

2.1.2.3 地质地貌

麻江县境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处于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麻江县以山地为主。低山、低中山、丘陵、河谷及盆地占麻江县总面积的 78.4%。麻江县城海拔 930 米,麻江县内最低海拔 576 米、最高海拔 1862 米。麻江县国土面积 1222.2 平方公里。

2.1.2.4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黔东南州水环境功能区划》(2019 年修订)和麻江县目前的水资源状况,麻江县地表水功能区划分结果以及相应的环境治理

标准见下表。


2.1.3 社会经济概况

2.1.3.1 人口和行政区划

按照户籍人口统计,2019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 51369 户 169929人。其中,男性 90645 人,女性 79284 人,0-17 周岁的 36749 人,18-34周岁的 44787 人,35-59 周岁的 61674 人,60 岁以上的 26719 人。按地域划分,城镇人口 62915 人,乡村人口 107014 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 37.0%。年末常住人口 12.47 万人,平均常住人口 12.45 万人。全年共出生人口 2203 人。死亡人口 1009 人。自然增长率为 1.7‰。全县出生性别比为 114.9。

2.1.3.2 经济状况

2018 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 36.32 亿元,增长 8%。全县 5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25.95 亿元,增长 2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 1.71 亿元,增长 13.6%。财政总收入完成 2.66 亿元,增长 13.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31 亿元,增长 9.4%;八项支出完成 9.29 亿元,增长 11.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完成 52.98 亿元,下降 5.6%;贷款余额完成 43.55 亿元,增长 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 5.92 亿元,增长 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016 元,增长 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432 元,增长 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2%以内。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 95%。2019 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 40.94 亿元,增长 7.3%。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完成 10.77 亿元,增长 5.9%;全县 5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7.78 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 1.83 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 2.63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13 亿元;八项支出完成10.84亿元,增17.0%。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完成103.07亿元,增长 7.6%;贷款余额完成 53.63 亿元,增长 2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70亿元,增长2.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47元,增长 1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614 元,增长 8.6%。城镇登记失业率3.32%。预计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 95%。

2.2 相关规划解读

2.2.1 麻江县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2.2.1.1 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8 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把麻江农村建成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乡村,让麻江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麻江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麻江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2.1.2 目标任务

到 2020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能力和供给水平明显增强。2018 年,全县脱贫攻坚国定标准摘帽目标如期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 6.5%以上,增加值同比增长 6.5%以上;2019 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 6.5%以上,增加值同比增长 6.4%以上;2020 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 6.4%以上,增加值同比增长 6.2%以上。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2018 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 10%;2019 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 9.5%;2020 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 9%。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到 2022 年,农村生态宜居初步实现,集中供水率达到 90%,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 88%,森林覆盖率保持在 60.26%以上;山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完成,农业农村产业结构深入优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比提高到70%以上,畜牧业占比提高到 30%以上;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居民收入比收窄到 3:1 以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进一步加强。

到 2035 年,全县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 2050 年,与全国一道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2.1.3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

(一)狠抓脱贫攻坚,加强基础建设,补齐乡村振兴短板

(二)围绕产业重点,优化供给结构,打牢乡村振兴基础

(三)坚持品牌强农,完善经营体系,增强乡村振兴动能

(四)开展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提升乡村振兴品格

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农村“清洁风暴”行动,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为重点,有效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扮靓农村底色,提升农村颜值。2018 年,1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2761 个,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 21 个;2019 年,3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达4140 个,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达 42 个;到 2020 年,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达 6900 个,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达 63 个。加快推进“百村会战”工程和“百村示范”行动,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五)加强产业融合,推动城乡协调,注入乡村振兴活力

(六)弘扬优秀文化,提升文明程度,提高乡村振兴内涵

(七)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筑牢乡村振兴保障

(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服务均等,增加乡村振兴色彩

(九)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乡村振兴潜能

2.2.2 麻江县山地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

2.2.2.1 总体定位

瞄准需求,应对变化,谋在高处,踏在实地,走在前列;研究交通,对接“快进”,构建漫游,分享市场,创造高速时代新价值!大力发展旅游新经济,培育新业态,通过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建设较高集约型的山地旅游大县,向高度集约型的山地旅游强县阔步前进!响应国家“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的省定位、贵州建设“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地旅游目的地”的战略目标,以及黔东南“人类疲惫心灵的栖息家园”总体形象,将麻江总体定位为:“苗岭清江源,五族诗画乡”,包括六大基本内涵,即麻江是生态保育地、山水亲和地、农业大公园、乐享慢活地、研学修学地、文化大观园。

2.2.2.2 空间布局

全面梳理县域旅游资源与空间关系,点、线、面结合,构建起域内整合,域外联动发展格局,打造“一心一带两片区”的全域全景化山地体验休闲度假旅游空间,形成“一体两翼, 蝶型发展”的格局。

一心:山地公园城市休闲旅游中心;

一带:历史文化体验旅游带;

两片区:东部低山河谷休闲农业与乡村慢享区、西部亚高原康体休闲养生度假旅游区。

该空间布局以苗族“蝴蝶”为文化元素,麻江县城为“头部”,是县域城市休闲旅游中心;兰海高速(G75)和 G210 国道为纽带,串联县城、高枧、贤昌形成历史文化体验旅游带,形成蝴蝶之“体”;东部片区和西部片区形成蝴蝶的“两翼”。

(一)提升一个中心:山地公园城市休闲中心

规划范围:麻江县城。

主要功能:城市形象展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城市休闲、商务会议。

(二)做特一条旅游带:历史文化体验带

规划范围:杏山街道、金竹街道、贤昌镇。

主要功能:历史文化体验、研学旅游、滨水休闲度假、乡村旅游。

(三)全力打造两大片区

1、东部低山河谷休闲农业与乡村慢享区

规划范围:龙山镇、宣威镇

主要功能:休闲农业、滨水休闲度假、民族文化体验、乡村旅游、康体养生。

2、西部亚高原康体休闲养生度假旅游区

规划范围:坝芒乡、谷硐镇

主要功能:户外运动、避暑休闲、养生度假、食养天堂、休闲农业、山地怀旧、乡村旅游、环境教育。

2.2.2.3 乡镇发展指引

(一)金竹街道与杏山街道

发展方向:凯里- 麻江城市中心区城镇,按照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山地特色公园城市与 5A 级旅游景区的标准进行提升改造,成为全县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核心功能:城市休闲、文化体验、山地避暑度假、旅游集散服务。

(二)贤昌镇

发展方向:以状元文化为核心,整合高枧文物群、黔桂古驿道、长坡古驿道关口等资源, 充分依托麻哈河山水风光,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引领,打造“凤巢狮山翰墨原乡” 为主题的历史文化体验区。

核心功能:文化创意、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红蒜旅游商品基地。

(三)龙山镇

发展方向:凯里- 麻江城市中心区城镇。以国家山地农业公园建设为目标,以蓝梦谷景区建设为核心,依托龙山河、羊昌河与复兴河,整合传统村落,打造精品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带,构建国家山地农业公园核心区、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成为苗岭清江源国际慢城重要组成部分,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核心功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山地度假、康体养生。

(四)宣威镇

发展方向:凯里- 麻江城市中心区城镇。加强与龙山和下司的互动发展,充分利用“清水江”和“苗岭”两大地域文化品牌,统筹整合以翁袍、岩莺、嘎尤、平定、城中为核心的旅游资源,以大健康产业园区和精致旅游小镇为载体,将之建设成为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城镇。

核心功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山地度假、康体养生。

(五)谷硐镇

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斗篷山自然保护区和老蛇冲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区红线外围村寨为依托,打造生态旅游服务基地和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以“麻江铜鼓” 和“黔桂铁路”两大文化元素为支撑,与坝芒紧密合作,恢复黔桂铁路,将美丽乡村与现代观光休闲农业相结合,打造山地遗忘时光观光火车体验,将谷硐建设成为充满生态文化品质和怀旧情怀的山地“遗忘时光”小镇。

核心功能:避暑度假、户外运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主题民宿。

主导业态:现代休闲农业、精品度假酒店、主题民宿。

(六)坝芒乡

发展方向:以仙人桥省级森林公园、响水河与周边村寨为依托,将亚高原高山冷凉蔬菜与休闲农业相结合,积极发展以森林为核心的环境教育、高端森林生态度假、现代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积极推进森林生态度假酒店、帐篷酒店、露营基地、现代农业庄园、精致民宿等业态高端特色化发展,打造布依画廊乡村文化旅游精品带,引领西部山地避暑度假发展。

2.2.3 麻江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 年)

2.2.3.1 主要规划目标

1、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工程

到 2020 年,全县 COD、NH3-N、SO2、NOX、TP 和 VOCS 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州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水污染物减排工程:加快推动各乡镇(街道)建设与城镇化相配套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及配套管网工程;进一步落实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污水再生利用等。

2、环境改善民生保障任务、工程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12 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控工程,提高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风险管控及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摆沙河流域污染治理和铁冲煤矿废水治理等清水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

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病危矿山及固废堆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涉危涉重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分年度推进乡镇(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2.2.3.2 重点任务和工作

1、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

构建健康环境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率。“十三五”期间分年度全面推进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至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定点存放清运率90%、无害化处理率≥70% ,生活污水处理率≥60%,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构建宜居生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整合整村推进项目、“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乡村清洁工程项目、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项目资金,实施村庄水、电、路、房和生态景观建设整治,贯彻落实小康寨行动计划。各地要因地制宜,对农村生活污水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收集处理。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规范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17年,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到2018年全县95%的行政村的村容环境得到综合整治。

2、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水环境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制镇(街道)及周边农村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卫生条件好(水冲式厕所普及率高)、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人工湿地和氧化塘等几种处理技术,积极探索适用于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2.2.4 乡镇产业规划与定位

2.2.4.1 坝芒乡

坝芒乡规划建设“两线、三区、一带”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其中:

1、两线:北部经济线;省道经济线。

1)北部经济线:

北部经济线:包括乡域内乐坪及沿河岸村庄。依托沿河优美的自然风光及美丽乡村、文保单位等人文及自然景观资源,把北部打造成生态农业与观光旅游相结合的人文互利空间。依托北部经济线带动村镇经济发展。

2)省道经济线:

包括乡域内大开田-水城-集镇等省道 S206 沿线的村庄。依托现有的最南部大开田村的斗篷山、仙人桥及乡域西南部风景优美的牛皮坳风力发电站及高山草场等的自然景观资源,加上省道 S206 带来的交通优势,把南部打造成旅游业、畜牧业、生态农业共同发展的空间。依托省道经济线带动村镇经济发展。

2、三区:北部农业经济区;集镇综合服务区;南部经济区。

1)北部农业经济区:

包括猫头村、乐坪村、瓮址村,大力发展烤烟、蔬菜、魔芋等经济作物,并依据当地条件,适当发展养殖业。

2)集镇综合服务区:

包括栗木寨、场坝组、莫家院组、竹毫院组、大栗树组、渐感寨等。提供公建配套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生产服务设施。发展小规模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物流运输业。打造特色文化教育事业。

3)南部经济区:

包括栗木村,水城村、大开田村。大力发展特色茶叶、油菜、高科技蔬菜等种植,并依据当地条件,适当发展养殖业,充分利用牛皮坳生态牧场发展养殖业。

3、一带:生态旅游观光带。

包括乡域北部坝乐河沿线村庄至老蛇冲自然保护区、坝芒仙人桥、斗篷山以及牛皮坳生态牧场等形成的生态旅游观光带。重点发展观光农业及旅游业等经济产业。

第三章 污染源分析

3.1 地表水水环境现状

根据麻江县监测断面情况。麻江县地属清水江水系,县境上游设国控监测断面 1 个,为兴仁桥断面,1 月监测 1 次,监测指标 22 个;下游设有州控监测断面 1 个,为卡乌断面,1 季度监测 1 次,监测指标 23 个。省控断面 1 个,下司(共和)断面,1 季度监测 1 次,监测指标 23 个。

(一)兴仁桥断面:根据州监测站提供数据,我县上游兴仁桥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2019 年 1 月-12 月共监测 10 次,实测达到Ⅰ类水体 3 次、Ⅱ类水体 7 次。期间未达到Ⅰ类水体原因为:超Ⅰ类水体要求,超标因子为总磷(4 月-6 月)、溶解氧(5 月-10 月)。

(二)卡乌断面:根据州监测站提供数据,我县下游卡乌断面水质目标为Ⅲ类,2019 年 1 月-12 月共监测 6 次,实测达到Ⅰ类水体 5 次,Ⅱ类水体 1 次,期间未达到Ⅰ类水体原因为:超Ⅰ类水体要求,超标因子为总磷(4 月)。

(三)下司(共和)断面:根据州监测站提供数据,下司(共和)断面功能区水质规定目标为Ⅲ类,水十条规定目标为Ⅱ,2019 年 1月-12 月共监测 6 次,实测达到Ⅰ类水体 6 次,达到Ⅰ类水体要求。

3.2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现状

麻江县现有已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18 个。其中,县城供水水源 2 个,为翁威马龙洞水源保护区、西牛滩水库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 16 个,分别为:水冲水库水源保护区、谷硐镇河底下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龙山镇龙山村水源保护区、贤昌镇贤昌村水源保护区、坝芒乡坝河村水源保护区、坝芒乡栗木村水源保护区、谷硐镇景阳村水源保护区、谷硐镇乐埠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基东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卡乌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翁袍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咸宁村水源保护区、金街道长兴村水源保护区(已上报取消,待批复)、宣威镇齐家门、阳井、李贵冲水源保护区。根据 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监测,所有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3.3 城镇污水处理现状

3.3.1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

目前,麻江县县城共有两座污水处理厂。其中,麻江县污水处理厂已于 2017 年完成提标改造工程,投资 1497.31 万元,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采用 AAO 氧 化沟+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处理规模为 5500m3/d;另麻江县城城东区新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预计 2020 年 12 月底建成,投资 8607.33 万元,服务人口 38800 人,采用 AAO+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处理规模为4000m3/d。

3.3.2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麻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的有宣威镇、谷硐镇、龙山镇、贤昌镇。

1、麻江县宣威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宣威镇污水处理厂于 2018 年 6 月建成运行,投资 4413.63 万元,服务人口 4050 人,出水达到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 标准,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 600m3/d。

2、麻江县谷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谷硐污水处理厂于 2019 年 10 月建成运行,投资 1624.42 万元,服务人口 5482 人,出水达到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 标准,采用二级生化处理采用自曝气生物转盘污水处理设备工艺,处理规模为 600m3/d。

3、麻江县龙山镇新建污水处理厂

龙山镇污水处理厂于 2020 年 8 月建成,正在试运行阶段,投资2139.47 万元,服务人口 3336 人,出水达到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采用 AAO-MBBR 一体化工艺设备AAO+沉淀池+设备间)+滤布滤池工艺,处理规模为 400m3/d。

4、麻江县贤昌镇新建污水处理厂

贤昌镇污水处理厂拟于 2020 年 10 月建成运行,目前正在建设收尾阶段,投资 2423.92 万元,服务人口 4791 人,出水达到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采用 AAO-MBBR 一体化工艺设备(AAO+沉淀池+设备间)+滤布滤池工艺,处理规模为600m3/d。

5、麻江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麻江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预计 2021 年建设完成。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 8607.33 万元,服务人口 38800 人,出水达到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采用 AAO+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工艺,处理规模为 4000m3/d。

3.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3.4.1 总体情况

自麻江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来,截止 2020 年,全县累计投入 2435 万元,建成并运维集中和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站点130 个,处理规模小计 595m³/d。共涉及 38 个行政村。另外,有 4 个行政村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处理管网。截至 2020 年,麻江县农村污水得到治理村行政村为 38 个,则污水治理覆盖率为 60.32%,其中,达到 60%污水治理率的村寨仅 7 个,污水治理率为 11.11%。

3.4.2 详细建设处理情况

1、环保来源资金

麻江县 2016 年获得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持,资金文件为黔财建[2019]266 号,获得 400 万元资金支持,主要为乐埠村、黄泥村等 4 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 年获得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支持,资金文件为黔财建[2020]84 号,获得 50 万元资金支持,实施一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项目正在筹备建设阶段。

2、传统村落保护资金

麻江县龙山镇复兴村、河坝村;金竹街道六堡村,2016 年获得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支持,资金下达文件为黔财建[2016]262 号,每个村获得 150 万元,共计 450 万元。建设内容为:

龙山镇复兴村:①、厕所改建 38 户;②、污水管道铺设 800 米,户用收集井及检查井 46 套;③、污水收集池 1 套;④、一体化分散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 1 套;⑤、垃圾收集斗 4 台;⑥、小型垃圾车 1辆;⑦、户用垃圾分类收集箱 76 套。

龙山镇河坝村:①、污水管网 2600 米、收集池及检查井 52 座;②、人工湿地 1 座;③、工程简介碑 1 块、回填 420 立方米、维修便道 12.06 平方米、车载垃圾箱 18 台、垃圾桶 80 个、垃圾车 1 辆、厕所改造 32 户、古井保护 1 座。

金竹街道六堡村:①、污水管网 3960 米、收集池 148 个、跌水井 30 个、检查井 50 个、沉砂池 10 个;②、人工湿地一座;③、新农村建设常识宣传栏 1 块、移动垃圾箱垃圾箱 21 个、小型垃圾车 1辆 、饮用水井保护 3 座。

3.4.3 生活污水特征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厨房污水、洗浴污水和厕所污水等。由于农村人口密度低、居住分散、日常活动独立,因此生活污水具有水量小、分散、排放无规律、水质水量日变化系数大等特征。排放量的峰值一般出现在早晨、中午和晚上三个时段,在这些时间段中,居民的家庭活动比较集中,用水量相对较大,污水中的氮、磷等主要污染物的浓度的峰值也随之出现。而在其他的时段,尤其是午夜至清晨这段时间,由于用水量的大幅减少,致使污水量很小,甚至出现断流。污水的排放量随季节变化表现为夏季和春节期间水量较多。厨房污水是指在洗菜、烧饭、刷锅和洗碗过程中排放的污水。厨房污水中油和有机物含量较高。洗浴污水是指在洗澡、洗衣和洗涤过程中排放的污水。洗浴污水含有洗涤剂。厕所污水即冲厕污水,包含粪便和尿液,除含高浓度的有机物、氮和磷等外,还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和残余药物,给人体健康带来一定的风险。

3.4.4 生活污水给排水特征

生活污水污染严重,农村生活污水大都混合有大量畜禽粪便,且无法实现雨污分流,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对下游水体污染特别严重,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粪大肠菌群超标。以上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及河流下游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影响了当地农村环境,村民反映特别强烈,问题亟待解决。

现状排水主要存在几下问题:

1)现状排水体制仍然为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

2)排水缺乏整体规划,未形成完整的系统;

3)部分排水沟渠为露天式明沟,年久失修且堵塞严重,排水不畅。

3.4.5 农户改厕普及情况

经过调查,麻江县改厕基本完成,麻江县 5 个乡镇 2 个街道,63个行政村,共有 34268 户,现已经改厕户数为 24704 户,改厕率为74.25%。

3.4.6 资源化利用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进行回用,不仅节约水资源,还将改善居住环境卫生,提高人们的健康的水平。利用污水灌溉是将污水处理与农业用水结合起来的一种污水处理方式,同时又是一种开源节流的灌溉方式,农村生活污水回灌农田,须符合农业灌溉水质标准。麻江县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主要为农户自发形式的农田灌溉及粪污肥田的利用。

3.5 存在问题分析

1)农户三股水接入不规范:主要表现在部分工程中存在洗浴和洗涤水进入化粪池、厕所水未经化粪池直排污水管网、三股水未完全纳管、雨水管接入化粪池等现象。

2)出水未达标排放:由于资金问题,未对规模化设施进行定期监测,不能确认最终是否达标排放。

3)规划及选址问题:贵州省地处喀斯特地区,大部分村寨依山而建,由于部分站点选址较困难,站点地势过低,尤其在雨季河道水位抬高和农田灌溉期农渠水位提高,部分终端存在排水不畅致。

4)设计问题:由于早期没有成熟的设计标准和设计经验可供参考,部分站点在管径设置、水量预测、处理规模、工艺选择等设计上偏保守。

5)施工问题:由于部分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工程量大面广,难免出现监管不到位、施工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导致部分管网存在施工不规范问题。

6)运维问题:现有招标体制下因市场非良性竞争,导致运维单位为了生存采用低价中标策略。运维公司为降低成本,出现运维人员不稳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现场巡检清理维护不及时等问题。部分设备由于政府财政无资金运维,导致设备停运状态。

第四章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1 系统方案

4.1.1 污水处理总体布局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总体布局应符合县域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农村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麻江县域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需求,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水体环境容量,因地制宜选择简单、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目前,麻江县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为西牛滩水库、杏山街道翁威马龙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有水冲水库水源保护区、谷硐镇河底下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龙山镇龙山村水源保护区、贤昌镇贤昌村水源保护区、坝芒乡坝河村水源保护区、坝芒乡栗木村水源保护区、谷硐镇景阳村水源保护区、谷硐镇乐埠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基东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卡乌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翁袍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咸宁村水源保护区、宣威镇齐家门、阳井、李贵冲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加强水源地上下游联动保护,优化取水排水格局。严格要求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杜绝违法网箱养殖、农家乐等活动。

2)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点流域环境保护

加强斗篷山自然保护区和老蛇冲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麻江县域内清水江流域、南皋河丹寨—麻江保留区、羊昌河麻江县保留区、龙洞河麻江县保护区、重安江麻江源头保护区、洗布河麻江县福泉保留区等水功能区的环境保护;深入实施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排污口的治理和监管。积极实施水环境生态修复和治理工作,对流域范围内村庄实施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作,保护自然生态及流域水环境。

3)重点布局特色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重点推进麻江县山地特色旅游、蓝莓农业文化旅游等,周边发展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针对小城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等村庄进行污水收集治理,结合先进理念和工艺技术,打造麻江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亮点。

4.1.2 治理方式选择

根据村庄人口规模、聚集程度、距城镇市政管网的距离、环境条件、经济条件和运行管理等,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的种类、特点和适用条件差异,处理模式

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农户分散污水处理

指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方式。即将一户或者是附近几户的生活污水分片收集之后,进行就地处理。一般采用小型的污水处理设备或者是化粪池、坑塘等自然处理模式进行处理。这种处理模式具有节省管网投资、操作管理简单、运用灵活等特点,适用于村庄分布比较分散、人口密度较低、地形较为复杂不宜铺设管网的地区。

2)村庄集中污水处理

指村庄或一定范围内的农户的污水经管网收集就近接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即将一个村庄或是相连的多个村庄的生活污水铺设污水管道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建设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或是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一般采用常规的生物处理与生态处理组合的工艺。这种处理模式具有运行稳定、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等优点,缺点是管网投入比较大,适用于村庄分布密集、人口密度较大、污水排放量较大、经济条件较好的远离城镇的地区。

3)纳管处理

指位于城镇内及其周边的村庄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直接纳入城镇污水干管中,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方式。即村庄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收集之后排入附近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种模式具有管理方便、投资省、见效快等优点,适用于城镇郊区的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或者距离污水处理厂、市政管网比较近的村庄。

4)资源化利用

即剩余少部分人口密集程度高、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2 生活污水收集

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水体制主要有雨污合流和雨污分流制。合流制排水系统是指雨污混流,雨水和污水都通过同一套排水系统排除,其具有建设施工简单。工程量小。投资省等方面的优点,在我国农村地区应用浇灌。目前一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村镇采用直排式合流制,即生活污水混同雨水沿着人工开挖的明沟或暗渠直接排入河道、沟塘等;还有一部分村镇在农村居民新居建设中采用截流式或全处理式合流制排水系统。但合流制排水系统在农村应用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如明沟或暗渠排放污水容易滋生蚊蝇并产生臭气,影响环境卫生。合流制排水混入的雨水水量短时间内激增,难以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雨污合流,污水水质、水量都不稳定,对后续污水处理设施冲击负荷高,污水处理设施出水难以稳定达到预期效果。

分流制排水系统,及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管渠系统来排除。分流制排水系统中各污水终端处理设施仅对污水进行处理,终端进水水量较合流制排水系统进水量小,节约了污水终点管处理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成本。

因此,麻江县尽量选用雨污分流制,利用地势高差自流排水,无动力提升。

收集系统主要分为分散处理模式的收集系统和集中处理模式的收集系统。分散处理模式的收集系统仅需要将各户污水经下水池收集后直接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即可。集中处理模式的收集系统需铺设污水收集主管网,将各户的污水通过支管接入污水收集主管网。

集中收集系统主要一般为各用户清洗水、厨房出水、卫生间出水及化粪池出水,通过下水池进入支管收集进入截污沟或支管,再经过道路主管排至污水处理站。集中收集系统参见下图。目前多数村民自来水取水点设在院坝内,自来水龙头以下大多没有设置任何污水收集的设施,村民直接取水用水后,便将污水随意倾倒在院内或院外。这种方式对污水收集造成困难,为便于污水收集,设计在各家各户自来水龙头下建一座下水池,并用下水管连接至污水处理设施。下水口设拦渣措施。

4.3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1)进水水质

农村生活污水具有间歇排放、排放量少且分散等特点,农村生活污水的来源主要为洗衣、洗漱、粪尿等厕卫污水,淘米、洗菜等厨房废水和散养牲畜圈舍溢流污水。乡镇所在中心村或发展旅游的村庄,存在餐饮生活污水。参考类似农村生活污水水质特性、浓度,结合村民生活污水水质参数,设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污水进水水质。

2)出水水质

出水水质应结合村寨的地理位置和环境敏感程度、以及受纳水体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出水要求。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出水直接排入 GB3838 规定的Ⅲ类(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除外)、Ⅳ类及Ⅴ类等功能水域且规模大于 10m3/d(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一级标准。出水经沟渠、自然湿地等间接排入 GB3838 规定的Ⅲ类(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除外)、Ⅳ类及Ⅴ类等功能水域或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且规模大于 10m3/d(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二级标准。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且规模小于 10m3/d(不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三级标准。

4.4 处理工艺

4.4.1 工艺选择原则

1、根据现场地形“分散+集中”的处理方式对人口规模较大、聚集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寨,宜通过敷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生活污水,采用生态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寨,宜采用就地生态处理。

2、符合出水水质要求

根据村寨所处的地域情况,受纳水体情况,采用合适的工艺,保证出水水质要求的同时,尽可能选用经济适用的处理工艺。

3、资源利用

充分利用村庄地形地貌、可利用的水塘及闲置地,提倡采用生物生态组合处理技术,降低能耗,节约成本。

4、经济适用

污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应与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力求处理效果稳定可靠、运行维护简便,经济合理。

4.4.2 污水处理工艺

结合麻江县各村庄的区域位置、地形地貌、地质地势、土壤植被、受纳水体、经济水平等客观条件,提出以下几类可参考采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将人工湿地、植草沟、土地处理法、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及相应的组合技术以及一体化处理设备等作为麻江县农村污水处理的推荐技术;将化粪池及沼气池作为污水出来预处理技术;县域内应合理利用地势高差以减少污水处理设施的动力消耗。

4.5 尾水排放与资源化利用

目前,在国家层面对于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主要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但都是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没有对规模较小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放限值进行明确。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技术经济条件与城镇不同,以上标准对于农村并不适用。除此之外,由于各地农村的状况差别大,难以形成较为统一的标准,因此,国家层面尚无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出台。

2019 年,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结合贵州省农村实际情况,对于全省范围内农村污水处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表 3.6-1 所示。

标准提出,规模小于 500m³/d(不含)的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 3.6-1 规定,出水直接排入 GB3838 规定的Ⅲ类(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除外)、Ⅳ类及Ⅴ类等功能水域且规模大于 10m3/d(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一级标准。

出水经沟渠、自然湿地等间接排入 GB3838 规定的Ⅲ类(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除外)、Ⅳ类及Ⅴ类等功能水域或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且规模大于 10m3/d(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二级标准。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且规模小于 10m3/d(不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三级标准。

4.6 厂址选择

结合项目的特点,污水处理站站址的选择,根据当地村镇情况进行确定。原则上分散的污水处理设施可以选择在村民家中的院内或屋后的空地,建设后的污水处理系统可以恢复为花坛或菜地,供居民使用。小集中的污水处理设施在施工时根据当地地势条件布置。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市、县城镇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村旅游、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等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合理安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和布局。具体选址如下所示:

1)站址必须位于集中给水水源的下游,为保证卫生要求,站址应与居住区保持一定距离。

2)站址宜设在村镇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

3)结合污水管道系统布局及出水口的位置,污水处理站的位置选择应与污水管道系统布局统一考虑。从有利于污水自流排放出发,站址宜选在低处,沿途尽量不设污水提升泵站,此外,站址宜结合出水口位置考虑,设在自然沟渠附近,便于处理后的出水就近排入自然沟渠,减少出水排放渠道的长度。

4)污水处理站具体位置的确定还应该考虑污水处理站本身对用地等各方面的要求,以利于污水处理站建设在技术的合理性与投资上的经济性。

5)站址应尽可能少占或不占农田,同时考虑便于排入自然沟渠,以缩短输送距离。

6)输电及用水不能太远,尽量减少电线及供水管线的建设费用;

7)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好,充分考虑当地的水文、地理、地质条件,合理选择污水处理站位置,避免特殊工程。

8)各站址需满足二十年一遇防洪要求。

4.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主要废弃物主要包括预处理如沉砂池或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及格栅渣,污水处理单元中活性污泥、生化处理系统的剩余污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原则上坚持“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低碳节能、安全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等相关要求,对满足标准的污泥,鼓励采用自然干化、堆肥等方式将进行就近资源化利用。也可采用与农村固体有机物协同处理或进入市政系统一并处理,或采用污泥焚烧、污泥填埋、建材利用等处置方式,具体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格栅渣可采用人工定期清掏的形式,与农村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对设施污泥的处置可分以下两方面进行:

1、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

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每日产生污泥量较小,采用简易堆肥后是优质的有机质肥料,可就近用于农田或园林绿化。

2、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模式

本规划推荐的改良人工湿地和传统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方式污泥产生量较少,对于少部分位于敏感区域或者可利用土地较少或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部分村庄,选用一体化设备等生物处理方式,将污泥通过污泥储泥池储存堆肥后就近用于农田或园林绿化。

4.8 验收移交

4.8.1 项目设计与建设建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规划应从项目设计与建设之初就严格把关,以免后续因工程质量、谁家缺陷等客观原因直接影响运维管理水平。农村生活污水治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建设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划等要求的内容执行。各村各站点污水治理设施的工艺选择、建设质量等严格按照本规划要求、施工图纸要求和相关的技术导则和法律法规执行。

在工艺模式的选择上,建议严格按照本规划中推荐的工艺技术路线,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受益人口、地形条件、当地经济情况等,经报备并申请通过后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全面及完善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使污水处理设施发挥应有的效果。从规划、设计、现场施工到工程验收等各环境都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来规范参与,把控质量,要做到多元参与,多级监管。建议从设计、施工、材料、监理四方面来严格把控质量。

1)须聘请专业和有丰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设计单位进行具体的施工图设计,做到设计科学合理,设计内容和深度必须要满足施工需要,对关键细节切不可以单户、模糊处理。优势隐蔽工程,应督促设计单位尽量做到名区划、具体化。在设计合同谈判时,应将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纳入其中,切不能图纸一交了之,设计单位对后续的施工技术指导不能缺失。

2)严格施工准入关,须请有资质、技术力量强、工作责任心强和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切不可为了完成考核目标任务,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私自选择资质挂靠或无资质无经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严把材料质量关,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重要材料应统一采购、统一管理、规范使用。

4)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具有丰富污水处理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进行全方面的专业建立,强化施工现场建立,做到规范、严谨。监理工程师必须进驻施工现场,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并按要求建立日志,对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做到 24h 旁站监理。监理工作绝不能走过场,形同虚设。

4.8.2 项目竣工验收建议

对于项目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先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应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分施工单位自验、业主单位预验和县级综合验收三格阶段进行。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自行组织验收,建制村参加、监督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建制村所在乡镇提交预验收申请报告,业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施工单位申请报告,组织建立、设计、施工等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预验收,重点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终端进出水水质、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接户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部分村民代表、党员干部对管网铺设、污水收集排放、治污效果等工程质量进行群众评议,出具预验收意见。对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由业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分管部分书面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一并提交台账资料。县级分管部门及时组织县级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试水综合验收。

第五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5.1 组织机构

结合麻江县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收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如下图所示。

         图 5.1-1 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框架图

设立专门的机构作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管理工作,指派专人担任该机构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指挥、执行与联络等工作。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等单位,应与本项目执行单位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违约责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项目的实施由专门公司负责,并成立专门的污水专项建设办公室,筹建办一般分为 5 个职能部门:

①项目实施机构

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及项目履行单位的接纳、联络。

②计划财务部门

负责项目的财务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与项目履行单位办理合同协议等手续,以及资金的使用安排和收支手续。

③施工管理部门

负责项目的土建与安装施工的协调与指挥,施工进度与计划安排,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以及工程验收工作。

④设备材料管理部门

负责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采购、保管、调拨等工作。

⑤技术管理部门

负责项目的技术文件、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主持设计图纸的会审处理有关技术问题以及组织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技术考核等项工作。筹建处组织机构分为计划财务、技术管理、施工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行政管理。

5.2 运维管理模式

目前,国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属于普遍性难题,虽然目前国内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项目虽然建设资金充足,但运营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由于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度的责任,很难实现长效持续的发展。 

主要表现在:易示范、难推广,易建设、难运营;无法形成有效激励,长期效果难以保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后期管护因素主要包含产权责任、运行管理模式、运行经费、管护人员技术水平、监管和奖惩制度等 6 方面因素:

一是缺乏明晰的产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部门多头管理,建设后污水处理设施产权所有者不明晰,从而导致运行维护和管理出现空位,不能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运营机制。

二是运行管理模式不合理,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委托村、镇代管,往往由于管护经验不足,管护不到位,导致设施难以发挥最大效用。

三是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调查表明,大多管理人员都是乡镇农办、环保办工作人员,仅在施工前接受简单的相关工艺技术指导或培训,对工艺运行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内容不甚了解,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不知如何解决,更无从谈起有效维护和管理。

四是缺乏运行维修资金,运行费用如来自区县财政和企业排污费比较有保证,而运行经费来自乡镇和村委会的污水设施则难以长期保障。

五是设施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设施没有专人的监管,即使设施有充足的保障经费或者落实了专人管理,仍然保障不了运行效果。

考虑到以上实际情况,在运维方面,建议由地方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指南,并根据工艺规模、工程复杂性、项目所在地敏感程度等做好设施分类管理。镇建成区周边的村庄,鼓励采用城乡一体化运维方式;对距离城市较远且布局集中的村庄,鼓励采用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片区托管或总承包的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对所处地区偏远、布局分散、运维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的村庄,可采用自行运维方式;对分散式处理设施,鼓励农户自行运维管理方式。运维管理的设施应包括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系统,不宜拆分管理。

5.3 规范设施运维服务

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专业服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运维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探索农户参与的新模式。接户井以内的农户管网宜由农户负责。接户井及以外的户外管网系统和处理设施宜由运维服务机构负责。有条件的地区,单户分散式污水设施运维宜由农户负责,并接受运维机构的指导服务。建立设施运维管理制度。参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19)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及附属物做定期检查排查,定期清理处理设施且做好运维记录。定期对乡镇、村庄和农户等参与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范化水平。

5.4 制定运维管理评价与考核体系

从出水达标率、设施正常运行情况、吨水成本等方面评价弄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评价结果可作为运维管理部门对运维机构服务质量考核依据之一。

5.5 环境监管

5.5.1 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和改善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临时排水,施工期间基本不会使现有排污增加,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空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和改善措施

施工期因土方开挖及车辆辗轧产生扬尘、粉尘,在有风时易产生扬尘,造成局部污染,同时施工过程中运送建筑材料或设备的车辆,可能对沿途居民、农作物带来一定的扬尘污染影响。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加强对施工场地开挖的土方及时清运和利用,避免了露天堆放,并根据开挖的土方量特别是根据气象条件定期洒水;二是对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土、砂等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到处抛洒。

3)噪声影响及防治和改善措施

施工噪声源主要有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金属切割和施工车辆等,声级一般为 85-120dB(A)。由于本工程位于村寨内,所以加强施工管理,对高噪声源强,如金属切割等采取在白天作业,尽可能减少夜间施工,以降低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使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影响及及防治和改善措施

建筑垃圾,就地回填利用,多余部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平整场地,开挖地基的多余泥土,施工过程中残余的建筑垃圾,所以在施工阶段就留取一定的回填方量,尽量使建筑垃圾实现就地回用。

5.5.2 工程运行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和改善措施

建成投入运行后的污水处理设施能大幅削减被处理水中大部分BOD、COD、SS、N、P 等污染物含量,使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相关排放标准,从而减少污水对该村及各自附近区域的污染。

2)空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采用人工湿地和土地处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基本不产生影响。污水处理产生的臭味主要来源于格栅渠,可采取定期人工清运。同时有配套的立体绿化吸收气味。四周多种植不落叶乔木,灌木作防护林带,减少气味向外扩散。

3)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工程运行期间无噪音产生,本工程噪音对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及其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工程日常运行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格栅的栅渣。本污水处理工程运行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量不大,加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处理之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5.5.3 环境监管

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制度,加强对 20m³/d 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建立和完善管理台账,掌握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和运行情况。结合《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并执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探索建立运维管理评价结果与运维经费及乡镇考核挂钩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运维效率。

第六章工程估算与资金筹措

6.1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6.1.1 工程投资估算说明

投资估算包括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估算依据为: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3、《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4、《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5、《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6、《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6.1.2 建设投资估算汇总

经估算,麻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为 2280.41 万元。

6.2 资金筹措

麻江县生活污水治理应形成多元化经费筹措模式。县级财政应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中,并积极申请省、市相关经费补助。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运维资金长效保障机制。

结合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要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可捆绑作为单个项目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章 规划保障措施

7.1 组织保障

为了更好地保障麻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在“建设领导小组”等原有基础上,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到人”原则,明确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为主管部门,细化各参与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县对乡镇、乡镇对村两级督察考核机制。推动和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维工作的有效落实。

7.2 资金保障

应尽快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维管理的资金需求量相当大,靠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单一方面负担都有相当大的难度,必须创新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争取中央环保资金支持,保障资金的正常运行。

7.3 技术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必须要有过硬的技术力量保障,在污水治理实施前的所有建设和提升方案、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均应通过专家组的评审把关,审核通过后的方案应邀请技术力量强的公司和技术团队参与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运维服务”一条龙的服务模式,确保技术服务的连贯性。

在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上,既要体现标准化、规范化,又要体现专业化、精细化,应加强信息技术职称,提升运维管理水平。要加强全程质量监管,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信息库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智能管理云平台,实现对弄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远程集中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7.4 监管保障

在现有基础上,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除加强运维单位日常自检,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定期抽检外,应落实责任单位及当地环境监测站的监督检测责任,加强排放水质监测。通过多方数据比对,核查监测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水质数据监测和采集。

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的研究,探索开展污染源减排核算体系,应从源头、过程、终端等各个环节入手,截污治污,降低污染物总量,改善生活环境。为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应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中,并引导各乡镇广泛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农村污水整治、配合和长效运维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7.5 运维费用

主要选取无动力或微动力的处理方式进行污水处理,其中集中式设施采取乡镇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运营的方式,分散式采取村民兼管的方式进行运维内容主要包括对场站无杂物堆置、场站环境整洁、绿化达标,湿地植物定期打理;场站周围无刺鼻异味;场站消防及用电安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对构筑物及设备的管理,主要是设备无故障、运行状态良好,现场有操作制度。

水质监测要求主要是由县级环境监测站或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站点出水水质开展定期监测,检测水质指标参照后各站点设计排放标准,监测频率不少于每季度 1次。

运行费用主要考虑人工费用、设施设备维护费、水质监测费。

7.6 鼓励群众参与

1、宣传教育

利用电视台、网站、公告栏、广告牌、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平台宣传“四改”政策。形成户户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了“要我改”变为“我要改”的局面。

2、村民参与

政府对项目基本情况采取公示制度、征求群众和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开工前,在各项目区片设立固定公示牌,并通过公众媒体发布项目基本情况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开展建设,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第八章 效益分析

8.1 环境效益

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设施建设是一项保护环境、造福于人类、改善生活环境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其建成投产后的主要效益表现为环境效益。通过污染防治可提高居民的节水和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提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水土生态系统的健康,促使广大居民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使周边水体环境得到改善。污水处理工程基本上没有直接经济效益,但是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面看,污水处理将产生显著的环境效益,尤其是其在保护环境安全的间接效益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2 经济效益

污水收集工程投资的经济效果是由排水、治理项目以外的其他领域实现,表现在效果方面就是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和社会活动的需要。它的完善与否,有无与否直接决定着城乡投资环境、社会影响的好坏,这种社会效果虽然不直接表现为经济效果,但是它的存在直接制约着城乡物质活动和社会活动。表现在环境效果方面就是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提高城乡居民的生存空间的生态质量,从而减少对工业、农业、人体健康和资源方面的损失。

8.3 社会效益

县域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和治理,对麻江县各村寨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重要作用,并对保障社会稳定起到良好作用。工程的实施,必将对村寨的环境和社会经济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促进该地区的全面发展。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麻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由于资金和技术的问题,以及前期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目前尚面对较大的挑战。根据规划目标,“十四五”规划结束即到 2025 年,麻江县拟规划完成 11 个行政村的污水治理建设,届时农村污水治理覆盖率由原有的 60.23%提升至66.67%,建制村内污水收集率达 60%以上的村占比由原来的 11.11%提升至 28.57%。拟规划投入资金 2280.41 万元对麻江县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治理,出水达到《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要求,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水平全面提升。

9.2 建议

1)做好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

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设施建设涉及众多部门单位的合作,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对于统筹和领导开展污水治理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最终落实与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2)统一委托设计和施工管理单位

统一委托设计和施工管理有利于设计、施工指导和后续服务的规范性、连续性和快速性。利于施工指导和后续服务工作更加到位。也可节约成本,同时有利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进度的统一推进,方便统一管理。

3)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点

针对麻江县山地旅游、农业旅游等村庄发展需要,结合麻江县保护区及清水江流域重点保护需要,打造一批处理效果优异的处理示范点,严格加强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回用意识,纳入农田灌溉水渠,用于农灌和山体绿化,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示范工作。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编辑:张乾刚;审核: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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