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文旅发〔2025〕6号)文件,依据推荐条件中“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市(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精神,麻江县符合条件有1人,为省级非遗项目《瑶年》代表性传承人龙全成。为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拟推荐龙全成同志申报第六批省级非遗传承人。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麻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反映。
通讯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党群路1号
邮政编码:557600
联系电话:0855-2621677
附件:麻江县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
麻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5年4月1日
麻江县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居住 地址 |
推荐 单位 |
入选市/州代表 性传承 人批次 |
从艺起始年限 |
项目类别 |
项目 名称 |
备注 |
1 |
龙全成 |
男 |
瑶族 |
1978年4月 |
麻江县龙山镇河坝村 |
麻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黔东南府办函〔2015〕77号 (州级第三批) |
自2005年起从艺,20年从艺年限 |
民俗 |
瑶年 |
《瑶年》为省级第五批非遗项目,无省级传承人。 |
(来源:麻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赵龙才;审核:陈来明;编辑:聂 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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