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按照社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统筹做好社会保险费年终对账、医保个人账户年度计息和业务结转等工作,根据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在年终结转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税务部门。2024年12月30日00:00至2025年1月2日8:00,暂停办理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和退费申请等业务,税务部门所有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对外公共服务渠道同时暂停服务。
(二)医疗保障部门。2024年12月30日10:00至2025年1月2日8:00,贵州省医保服务平台参保管理系统和医保部门所有对外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办理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医保业务,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医保结算等业务。
二、注意事项
(一)请参保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事项办理时间,于12月29日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职工待遇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于2025年2月28日截止,请缴费人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二)请参保用人单位及个人及时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疗保险业务,避免因暂停服务给您的业务办理造成影响。
(三)业务暂停期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跨省和省内就医医保结算暂停办理。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备药;参保人员需要就医刷卡的,可先行自费结算,待业务恢复后,进行补刷卡结算;需入院就医的,可先自费办理入院就医,待业务恢复后补办理医保结算。
(四)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如有疑问,缴费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医疗保险问题可拨打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通告。
麻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麻江县医疗保障局/周小红,审核:陈启林,编辑:古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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