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信息

麻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3-09 18:35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 负责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业病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3.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5.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培训。

6.承办县人民政府、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麻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所属单位:无。

麻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7 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医政监督股、中医监督股(健康相关产品监督股)、公共卫生监督股、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与妇幼健康监督股、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公开范围即为本单位预算

四、单位人员构成

麻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人员编制18个,其中:事业编制18个。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4人。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9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95.5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 万元。

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195.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5.5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1.99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统筹外)(项)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率为3.7%。

(二)卫生健康支出

1、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12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6万元,增长率为5.4%。

(三)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率为15.78%。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医疗保障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率为6.9%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大额医疗保险(项)0.1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工伤保险(项)0.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率为10%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增加7.27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干部职工工资调增。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增加7.27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干部职工工资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9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5.59万元,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2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给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4)医疗保障支出11.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95.59万元,2022年增加7.27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干部职工工资调增。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增加7.27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干部职工工资调增。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2年实际无变化。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9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59万元。公用经费26.6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95万元、津贴补贴18万元、退休费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万元、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11.9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4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1.1万元、差旅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其他交通费6.2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26.6万元。其中包含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0.8万元、差旅费7.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其他交通费6.2万元。

2023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29.7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83.45平方米,车辆1辆,通用设备70件,专用设备15件,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金额1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继续做好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常态化监督、各类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监督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二是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强化卫生监督员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好各类执法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五是完成局交办的任务。。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单位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各单位其他名词解释由单位自行添加) 

第四部分: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附表(卫健执法).xlsx

麻江县卫健执法大队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麻江县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卫健执法大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