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府办函〔2021〕2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农文旅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麻江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麻江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
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规范有序地开展我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社区)“两委”成员作出实事求是评价,确保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1〕6号)《贵州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中共麻江县委办公室 麻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麻江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全面开展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其经济责任,对审计结果作出公正结论,以达到严肃财经纪律,改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经营管理质量,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维护集体经济利益的目的。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重点审计行使财务审批权、参与村级决策管理活动的成员。
(二)审计范围
全县所有村(社区)2016年换届以来集体“三资”管理、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
主要审计村(社区)集体财务运行情况,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财务收支情况。
(二)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
(六)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七)村级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等使用情况。
(八)主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发动村民贷款融资发展村集体产业。
(九)惠农项目落实和补贴发放情况。
(十)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方式和程序
(一)审计方式
审计工作按照县级主导、乡镇(街道)主责、村级联动的总体思路,由县级统一指导推进,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以乡镇(街道)为审计单位,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实施集中审计,每个村有3名村民代表参加。在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的,应实施实地审计;个别情况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可实施实地审计。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与反馈,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二)审计程序
审计一般按照编制实施方案、成立审计工作组、送达审计通知书、在村内发布审计公告、实施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或意见书等程序进行。
五、时间安排
按照省、州及县委统一部署安排,审计工作于2021年4月全面启动,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1年4月10日前)
县农业农村局编制《麻江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意见后,按程序报批行文。乡镇(街道)根据县级工作方案制定辖区实施方案(方案要系统梳理审计名单,进一步明确审计村<社区>、审计对象),精心开展审计工作,由县级统一组织开展全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准备开展审计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4月10日—2021年5月15日前)
乡镇(街道)审计工作组根据所辖村(社区)合理安排审计时间,严格按照县级审计方案要求开展审计,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收集审计资料,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计工作结束后,拟写审计报告,经审计组全体人员签名后报送县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确保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三)总结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
麻江县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对乡镇(街道)报送的审计报告进行梳理、总结,将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表(原件及电子档)等资料报送县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县级督导组。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成立麻江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有序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二是成立乡镇工作组。各乡镇(街道)按照县级审计方案要求,成立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1.县级工作机构
麻江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
组 长:姜 耀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徐承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亚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承萍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罗迎春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吴家相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金德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邱毅江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莫兴琴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克兰 县民政局局长
杨兴奇 杏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建成 杏山街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小波 金竹街道党工委书记
封 贵 金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代平 宣威镇党委书记
陈 明 宣威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席 谷硐镇党委书记
张庆平 谷硐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 艳 龙山镇党委书记
吴 杰 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向国君 贤昌镇党委书记
金武宜 贤昌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康海 坝芒乡党委书记
罗先雨 坝芒乡党委副书记
2.乡镇工作机构
(1)杏山街道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杨兴奇 杏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建成 杏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令峰 杏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家燕 杏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汪祝华 杏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潘建国 城西社区工委书记
成 员:杨兴平 杏山街道财政所所长
陈欢欢 杏山街道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罗红梅 杏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 偲 杏山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
杨 丹 杏山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
李德清 杏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金竹街道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余小波 金竹街道党工委书记
封 贵 金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潘启华 金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司懿 金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成军 金竹街道人武部部长
李时俊 城东社区工委书记
成 员:刘运华 金竹街道财政所所长
吴朝华 金竹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瑞菊 金竹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
龙庆珍 金竹街道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孟泽博 金竹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3)宣威镇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王代平 宣威镇党委书记
陈 明 宣威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 锋 宣威镇人大主席
莫远凡 宣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赵启江 宣威镇财政办主任
石 娟 宣威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文莲 宣威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 露 宣威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黄寿云 宣威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杨昌松 宣威镇社会事务办科员
陈后云 宣威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4)谷硐镇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杨 席 谷硐镇党委书记
张庆平 谷硐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文正喜 谷硐镇党委副书记
潘 贤 谷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唐坤喜 谷硐镇财政所所长
欧 璐 谷硐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徐承友 谷硐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家芳 谷硐镇财政所副所长
罗仕学 谷硐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升香 谷硐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杨 燕 谷硐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5)龙山镇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吴 艳 龙山镇党委书记
吴 杰 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罗传彬 龙山镇人大主席
黄晓娟 龙山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石玉章 龙山镇财政所所长
桂永菊 龙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田仁江 龙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田仁安 龙山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温娟娟 龙山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李精刚 龙山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潘德银 龙山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6)贤昌镇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向国君 贤昌镇党委书记
金武宜 贤昌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詹 郡 贤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胡贤兰 贤昌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龙步祥 贤昌镇财政所所长
张金贤 贤昌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赵文峰 贤昌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岑庆丹 贤昌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周红霞 贤昌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欧秋霞 贤昌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武靖 贤昌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7)坝芒乡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罗康海 坝芒乡党委书记
罗先雨 坝芒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谢可可 坝芒乡人大主席
罗思爽 坝芒乡人武部部长
成 员:罗传林 坝芒乡财政所负责人
潘平贵 坝芒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蔡 坤 坝芒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肖永义 坝芒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罗运军 坝芒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李昌华 坝芒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蒙开银 坝芒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确保全县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经费由各乡镇(街道)自行保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选择第三方审计,各乡镇(街道)不得向村集体收费。
(三)严肃工作纪律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和州县工作要求及审计纪律、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不允许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泄漏与审计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七、其他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审计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贵州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黔东南州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审计,遵守审计程序,做好审计工作,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正确区分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提出恰当处理意见。
(二)规范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经审计工作组全体讨论后,应征询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提出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应向被审计对象做出详细解释。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做出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书。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
附件:1.XX乡镇(街道)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报告(样式)
2.XX乡镇(街道)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表
附件-1:XX乡镇(街道)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报告(样式).doc
附件-2:XX乡镇(街道)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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