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麻江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麻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作如下说明:
一、 基本概况
麻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办公室、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与民族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等6个正科级行政机构和下设于办公室的信访室(行政)、人大机关服务中心(事业)2个副科级机构。
(一)主要职责
麻江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办公室:1、负责人大常委会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2、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起草、印发有关文件、资料,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件的收发、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信访接待工作。4、组织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职工纪律教育。5、负责人大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6、承担人大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7、承办县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1、负责搞好选举、任免的有关准备、考核。2、随时了解代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3、依法查处代表反映的重大问题。4、负责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转办和督办工作。5、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走访代表、组织和协调代表中心组开展活动。6、根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联系活动。7、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8、承办县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内务司法与民族工作委员会:1、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对全县与本委工作职责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研究,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提供必要的依据。2、对上级人大提出需要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参与或组织有关人员修改汇总上报。3、随时了解和反映本辖区内各行各业的执法情况。4、协助办公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承办县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1、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调查、审查等工作。2、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完成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宜。3、对本县重大的财政、经济指标规划、计划进行调查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对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所作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报告或工作汇报进行初审,提出建议或意见。5、收集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重要信息、意见和建议。6、承办县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1、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完成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2、对人大常委会例会决定审议的问题进行调查、报告,提供决策依据。3、对政府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或建议。4、随时调查了解“一府两院”执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及工作情况。5、承办县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农村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1、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与本委员会职能相关的议案。2、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报告。3、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提出审议意见。4、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县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对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建议。6、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调查活动,听取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的重要问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报告或建议。7、联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对口机构,承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和其他工作。8、对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工作指导。9、与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对口机构交流经验,互换资料,开展友好往来。10、承办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1、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完成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2、代表本机关接待受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事项。3、调查、处理和督办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4、办理上级和本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5、参与调查并处理有关的重要信访事宜。6、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机关领导提供信息。7、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8、承办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人大机关服务中心:1、负责人大机关车辆的调度与维修。2、负责办公室驾驶员的日常管理。3、负责人大机关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以及水、电、通讯等机关办公、生活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4、负责人大机关会议服务等工作。5、承办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性质、领导职数及实有人数
序号 |
单位名称 |
编制性质 |
编制数 |
在职数 |
离休 |
退休 |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行政 |
行政 | ||||||
1 |
常委会 |
财政全额行政 |
6 |
6 |
1 |
5 | |||||||
2 |
办公室 |
办公室 |
财政全额行政 |
4 |
4 |
2 |
3 |
5 | |||||
信访室 |
财政全额行政 |
1 |
1 |
||||||||||
人大机关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事业 |
2 |
2 |
||||||||||
3 |
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
财政全额行政 |
1 |
2 |
|||||||||
4 |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财政全额行政 |
1 |
1 |
|||||||||
5 |
内务司法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
财政全额行政 |
1 |
2 |
|||||||||
6 |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
财政全额行政 |
1 |
4 |
|||||||||
7 |
农村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
财政全额行政 |
1 |
1 |
|||||||||
8 |
县纪委派驻人大机关专职纪检组 |
财政全额行政 |
编制在县纪委 |
1 |
|||||||||
合 计 |
16 |
2 |
4 |
21 |
2 |
3 |
1 |
10 | |||||
备 注 |
常委会设1名副主任不驻会、不占编。 | ||||||||||||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4年决算总收入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7%;其他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1.3%。财政拨款中:行政运行321万元,占财政拨款72.3%,人大会议39万元,占8.8%,代表工作31万元,占7%,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5万元,占7.9%。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18万元,占4%。
(二)支出情况
1、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决算总支出为40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无项目支出。1行政运行支出31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员经费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工资、津补贴等政策规定,以单位实有人数核定支出2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2人大会议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召开麻江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度召开的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3代表工作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度代表培训支出。④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及领导调研、帮扶支出。⑤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18万元,用于人大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万元;6其他支出6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总决算支出“三公经费”26.3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5%。支出比上年减少4.68万元,原因是遵照八项规定,加大管理力度,控制车辆运行频率,严格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次数,节约开支,从而减少了支出。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6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在履行公务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3.6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人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到县检查、指导、联络交流、乡镇人员及代表到县进行工作联络所涉及的接待工作等。
(3)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三、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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