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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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赋予的职责;

2.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拟订全县城乡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具体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道路货物运输、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和监督;

4.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市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车),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

5.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道路及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6.对城乡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

7.负责城乡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安全生产监督和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8.组织实施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及诚信考核工作;

9.参与全县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的规划、计划编制工作;

10.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国防交通战备应急运输任务;

11.负责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12.指导和参与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13.负责指导城乡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工作;

14.指导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开展有关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举办单位为麻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二级局,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个正股级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客货运输管理股、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股、稽查队、车辆技术管理股。

二、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64.9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485.4万元,增长270.29%。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国家下发的燃油补贴资金指标是通过麻江县交通运输局上指标,然后交通局请款转到我局,之后转给客运企业发放;2015年度的燃油补贴资金指标上在我局,资金由我局直接请款,所以收支决算较上一年度增加。
      (二)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1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8万元,占67.65%;项目支出85.87万元,占32.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56.1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502.1万元,增长325.87%。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国家下发的燃油补贴资金指标是通过麻江县交通运输局上指标,然后交通局请款转到我局,之后转给客运企业发放;2015年度的燃油补贴资金指标上在我局,资金由我局直接请款,所以收支决算较上一年度增加。

(五)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8%。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57万元,增长66.57%。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本单位车辆老化,车辆维护运行费提升;二是本单位开展运政执法活动频率加大,运政执法支出增加;三是2014年度结转的燃油补贴在2015年度列支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67万元,占2.21%;交通运输支出(214)220.02万元,占85.73%;住房保障支出(221)30.95万元,占12.0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18万元,支出决算为656.18万元,增长63.26 %。主要原因是:因为每一年度的燃油补贴资金金额是由省、州级财政部门下文确定的,在编制2015年度预算的时候因不确定燃油补贴资金金额,在年初预算时没有报计划,所以2015年度决算数据比预算数据增长。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医疗保障(21005)。年初预算为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年初预算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年初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0503)。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100599)。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21401)。年初预算为13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15万元,减少1.34 %。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2140101)。年初预算为13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

3)交通运输支出(214)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年初预算为85.87万元,支出决算为85.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2140402)。年初预算为69.67万元,支出决算为6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对出租车的补贴(2140403)。年初预算为14.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140499)。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22102)。年初预算为19.34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7.52万元,支出决算为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6%。

购房补贴(221020103)。年初预算为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71%。

(六)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公用经费4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53万元,比上年增加1.65万元,增长10.41%,增加原因是因我局车辆老化,维修率高,日常工作加大对“打非”活动频率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万元,占84.46%,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长34.29%,增加原因,因我局车辆老化,维修率高,日常工作加大对“打非”活动频率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2.72万元,占15.54%,比上年减少2.13万元,降低43.85%,减少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在履行公务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2.72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2万元,主要是用于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联络、交流所涉及的接待工作等。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9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合计82.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房屋面积为1930平方米,价值51.2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为1930平方米,价值51.24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0平方米,汽车保有量为1辆,价值1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1.66万;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加426.21%,增加原因是因为2015年度的燃油补贴资金在年底才是下达,没有及时支付,所以决算时国有资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文件精神,按照麻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取得较好的成效。2015年度我局涉及到的中央专项直补款为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金额为303.32万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截止2016年2月29日已将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303.32万元全部发放到各经营业户手中。在兑付油价补贴资金前必须将农村客运车辆的“车牌号”、“单位(个人)名称”、“营运时间”、“计算的单车补贴资金”、“总的补贴资金”等重要信息在客车站、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才能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期内接到经营者反映情况的,我单位必须核实并根据需要在辖区内进行调整。接通知后,及时与县财政局进行接洽,将补贴资金按照统一的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兑付补贴对象,并将资金发放台帐、兑付工作总结报县财政备案。在开展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补助资金发放台帐或档案,建立多种形式的绩效,本年度专项资金达到年初预算结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我单位充分应用上年评价结果结果应用机制上年绩效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项目存在问题的,认真进行整改。

5、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我单位涉及到民生资金主要是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包括对城市公交的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和对出租车的补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农村客运2015年度补贴的范围是2014年1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册并正常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出租车补贴范围。分配方式:农村客运车辆根据具体经营范围和线路进行分类:2015年度预拨资金A类车辆为:3.2025957元/座*天。 2015年度预拨资金B类车辆为:3.8431151元/座*天。我县分配时考虑到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区域类别补助标准”、“实际营运天数”、“座位数”来计算分配单车补贴资金,单车具体补助金额登陆《贵州省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农村客运2015年预拨资金明细表”项目内查询而得来的数据。2015年度我县共有156辆农村客运车辆,应补贴营运座位A类座位总数为1953座,B类座位总数为414座,全县发放金额合计数为268.18万元,贰佰陆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城市出租车的补助范围是县城具有经营权的30辆出租车。为缓解客运矛盾,维护行业稳定,我县出租车实行平均分配。即2015年度预拨资金金额为35.14万元,用351400÷30=11713.3元/辆,得到每辆车2015年度预拨资金应享受补贴金额,以上金额我局全部足额按时发放到各经营业户手中。每一年度的资金分为预拨资金和清算资金,在资金指标下发到我单位后,我单位造册报县财政局审批,并将发放明细台账在麻江汽车站、客运企业及我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为异议后,我局再请款将所有金额一次性转给相关企业,由企业发放到经营业户手中。在发放工作完成后,我单位还将有经营业户签字的发放台账上传到纪检监察信息化综合平台上进行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21401)行政运行(21401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21401)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支出(214)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2140402):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二十)交通运输支出(214)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对出租车的补贴(2140403):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出租车的补贴。

(二十一)交通运输支出(214)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140499):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购房补贴(2210203):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麻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来源: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喻朝林;责任编辑:黄明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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