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来源:麻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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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麻江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规划和财税改革方案。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

2.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行使县级国库库款支配权;制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7.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10.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13.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州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内部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国库股、行政财务股、经建社保股、农业股、基财股、会计股、农发股、地方债务管理股10个股室)、所属二级决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执法大队)。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28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1)

三、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357.80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2901.00 万元,增长83.92%。主要原因是:

1.由于增加财政法规、业务培训以及支农工作的劳务费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2. 由于扩大支农扶贫、业务培训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二)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71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1.96万元,占100.00%。

(三)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5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77万元,占45.22%;项目支出1178.39万元,占54.78%。

(四)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357.80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2901.00万元,增长83.92%。主要原因是:

1.由于增加财政法规、业务培训以及支农工作的劳务费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2. 由于扩大支农扶贫、业务培训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五)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3.19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是:

(1)由于增加财政法规、业务培训以及支农工作的劳务费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2) 由于扩大支农扶贫、业务培训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1.18万元,占41.8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00万元,占0.9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8.67万元,占0.87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1177.39万元,占54.73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92万元,占1.3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3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6.15 万元,增长159.41%。主要原因是:由于增加财政法规、业务培训以及支农工作的劳务费等原因和扩大支农扶贫、业务培训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612 万元,支出决算为616.18万元, 增长0.68%。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94.61万元,支出决算为 34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5.65 %。

预算改革业务(项)。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5 .00万元,支出决算为 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财政监察(项)。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6.00 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信息化建设(项)。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5.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4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37.65%。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28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 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 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 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 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农业支出(项)。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治理(项)。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9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增长110.00%,具体情况如下: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8 %。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验补助(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

(8)农林水支出(类)促进金融支农支出(款)。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365.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项)。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365.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年初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77.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7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26%。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 27.39万元,支出决算为 27.92万元,增长1.94 %。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27.39万元,支出决算为 2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

(六)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7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0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53 万元、津贴补贴167.86万元、奖金9.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67万元、退休费50.42万元、住房公积金27.92万元、购房补贴33.26万元;公用经费 564.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53.90万元、印刷费96.62 万元、手续费1.36万元、水费1.44万元、电费7.56万元、邮电费9.02万元、差旅费80.93万元、维修(护)费 39.56万元、会议费36.87万元、培训费59.68万元、公务接待费 11.22万元、劳务费35.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31万元。

(七)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42万元,,比上年减少12.01万元,减少38.22%,减少原因是:一是减少接待规模;二是降低接待标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0万元,占67.47%,比上年增加4.10万元,增长23.98%,增加原因是:下乡镇各村业务量增加,车辆运行燃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11.22万元,占32.53%,比上年减少15.11万元,降低57.39%,减少原因是:减少接待规模;二是降低接待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燃油支出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11.22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2万元,主要是开支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和考核接待、相互业务联系单位业务往来接待等。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66批次,150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508.46万元,本年支出5.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用于土地补偿费方面的支出。

(九)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财政局2015年无非财政拨款本年收支决算数。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麻江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46万元,比2014年增加196.87万元,增长53.55%,主要原因是:

(1)由于增加财政法规、业务培训以及支农工作的劳务费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2) 由于扩大支农扶贫、业务培训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原因,致使2015年度收支决算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财政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789.8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 735.26万元 ,节约资金54.54    万元,资金节约率 6.91% 。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700.12     万元 ,占 95.22 %,节约资金54.54 万元,资金节约率 7.23  %;工程类采购金额35.14万元 ,占4.78 %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麻江县财政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额4660.14万元,比上年增加2653.44万元,增长132.23%。其中:固定资产327.84万元,比上年增加9.30万元,增长2.92%,其分布情况是:

(1)房屋面积1000平方米,价值57.0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价值57.04万元。

(2)车辆数合计3辆,价值6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62.61万元。

(4)其他固定资产2186件,价值208.20万元。

4、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9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项目地点:龙山镇龙山村和干桥村、宣威镇咸宁村;项目名称:麻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项目范围涉及3个村民组,受益农户850户3870人。

(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5年村级一事一议补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项目地点:各乡镇的村寨;项目名称:麻江县村级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其中:通组公路项目57个50.37公里,人行步道项目13个12.33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469盏,庭院硬化项目3个,修建垃圾池2个,涉及全县7个乡(镇)43个村106个自然村寨,受益农户4649户20256人。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州有关决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文件精神,按照麻江县关于开展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决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加强决算编制绩效管理。我局成立了麻江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活动,科学合理地拟定了业务绩效目标,明确了各决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并且指标的设立充分量化,为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决算执行绩效监管。明确各项资金和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管,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一年度部门运转、项目支出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在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上,我局选取了农发项目、一事一议等二个项目、资金总额655.00万元作为重点评价项目,评价结果显示,我局认真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专项资金合理和高效利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达到了预期目标。四是充分应用上年评价结果。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将上年绩效结果作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项目存在问题的,认真进行整改。对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本年度不再申报经费预算,或减少项目支出、专项业务经费的预算安排,对预算绩效管理较好的,申报增加预算安排。

(二)部门总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1和2-2)

1、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资料。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88个,通组公路项目57个,人行步道项目13个,安装太阳能路灯,庭院硬化项目,修建垃圾池等;资金来源:全额财政预算拨款。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项目区位于麻江县龙山镇和宣威镇两个乡镇;其中:龙山镇境内包括龙山、干桥2个村;宣威镇咸宁村。资金来源:全额财政预算拨款。

(2)项目资金细化分配情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88个,其中:通组公路项目57个50.37公里385.00万元,人行步道项目13个12.33公里40.00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469盏222.00万元,庭院硬化项目3个10.00万元,修建垃圾池2个1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龙山镇龙山、干桥2个村320.00万元,宣威镇咸宁村170.00万元。

(3)项目政策依据。根据省州为进一步支持各地实施“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和小康村的建设,依据认真负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执行项目规划,县级统一资金和项目管理和调度,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88个,其中:通组公路项目57个50.37公里,人行步道项目13个12.33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469盏,庭院硬化项目3个,修建垃圾池2个。通过建设,达到预期项目实施目标。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项目区位于麻江县龙山镇和宣威镇两个乡镇;其中龙山镇境内包括龙山、干桥2个村。项目区东起翁烟寨,南至九层岩,西抵上干塘,北至癞子坡。宣威镇主要包括咸宁村,从烧香田到木老寨和麻卡冲大坡沿线。通过建设,达到预期项目实施目标。

3、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

(1)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15年初,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格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科学确定建设项目。

1、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制作一事一议倒排工期表,全程跟踪掌握全县各项目点的实施动态。

2、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村与组(项目点)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形成了一片“村村比建设,户户参建设,人人议建设”的良好氛围。

3、在工作中,县综改办实行“四议两公开”。

4、狠抓技术培训。2015年,县综改办深入全县7个乡镇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对各乡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培训1次,对部分砂石场进行价格巡查1次。

5、严把资金拨付关。严格执行票款同行、定期核销、专人负责制,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新建瓮安寨取水堰一座;引水渠5条,长8500m;蓝莓滴灌示范区两座(包括滴灌管网、灌水系统和田间控制措施),共计700亩;埋设管道11650m;增压泵房两座;小型渠系建筑物14处;续建引水渠1780m,山塘一座。新建机耕道4条,总长6720m,宽4m沥青道路4.5km, 3m宽砼机耕道2040m, 2.5m宽砼机耕道180m;跨度5m机耕道桥一座,续建3.5m宽砼机耕道机耕道2000m, 1—1.5m宽砼生产步道1010m。从而达到改善灌溉面积1200亩,新增灌溉面积2500亩,机耕面积7000亩的目的。

(2)执行绩效监控情况。

严格施工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实行招投标制,严格执行“有资质、有固定施工人员、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有资金实力”的“四有”标准。

严控项目实施。及时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做到管护制度、管护人员、管护报酬“三落实”。实行责、权、利与效益挂钩,制定各项目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工程管护运行机制,使项目在管理、养护、维修、使用方面,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把项目工程管护落到实处,确保建成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3)资金管理情况。

加强资金管理。实行资金全程绩效跟踪,从资金安排、到位以及支出过程中,做到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保证了专款专用,同时积极调度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4)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关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责任明细化,奖惩与工作绩效挂钩,跟踪、管理项目在质量、资金等各方面的执行情况。

(5)风险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中,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风险防范机制,项目明细绩效考评,积极应对项目绩效目标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

4、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重点)

(1)项目自评组织情况。成立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收集资料,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2)评价结果。重点说明以下几项内容:

A.管理绩效自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0分,等级: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2分.等级:良好。

B.结果绩效自评。通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分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4个,涉及全县8个乡(镇)50个村119个自然村寨,受益农户6359户25546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新建瓮安寨取水堰一座;引水渠5条;蓝莓滴灌示范区两座;埋设管道11650m;增压泵房两座;小型渠系建筑物14处;新建机耕道4条,续建3.5m宽砼机耕道机耕道。从而达到了改善灌溉面积1200亩,新增灌溉面积2500亩,机耕面积7000亩的目的。经济、社会、政治效益明显,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

C.综合绩效评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良好;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取得了显著成果,重点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基础设施问题,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提高,从而真正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的目的。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通过应用绩效评价,改进管理、结合项目的实施,合理资金预算安排、实施奖惩结合和问责制度,有效加强了项目管理,提高管理与责任相结合,最大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4)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方面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另一方面项目范围广,管理跟不上。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门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部门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部门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

(二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建设土地出让业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建设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方面安排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城乡社区建设的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方面安排的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用于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三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的支出。

(三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产业化经营(项):指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安排的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支出。

(三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三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验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验的补助支出。

(三十八)农林水支出(类)促进金融支农支出(款)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项):指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方式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支出。

(三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四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支出。

附件1:2015年度麻江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1: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doc

附件2-2: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doc

(来源:县财政局,审核:彭正富,责任编辑:吴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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