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录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二)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3、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9、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4、重点民生资金情况
5、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6、名词解释
一、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
2、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协同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设在本区域内机构的服务与管理;
5、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6、抓好区域内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与就业、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7、2019年实现全县贫困人口的清零工作,此项工作是本年度重中之重;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属于本级决算。决算单位有镇人大、镇党委、镇政府、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
(三)部门决算人员构成
宣威镇总编制人数为96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人员 51人,工勤编制5人。现在职人员共83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人员37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46人,在职工勤编制人员1人。另:遗属人员13人。
二、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一)
三、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402.3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478.06万元,上升63.15%。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补短板资金和中央少数民族发展基金的收支。
(二)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2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7.43万元,占99.93%,其他收4.3万元,占0.07%。
(三)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8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02万元,占29.99%;项目支出3139.34万元,占70.01%。
(四)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396.7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550.61万元,上升66.32%。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补短板资金和中央少数民族发展基金的收支。
(五)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4.82万元,上升15.70%。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补短板资金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8.92万元,占支出的15.15%。其中人大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6.75万元,占总支出0.1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为520.18万元,占总支出为11.61%,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为68.61万元,占总支出为1.53%;财政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为32.69万元,占支出比例为0.73%; 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科目支出为25.69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0.57%;科学支出-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为1341.66万元,占总支出为29.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3万元,占总支出0.32%,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目支出14.43万元,占总支出的0.32%。农林水支出2152.35元,占总支出的48.03%。其中农业-行政运行科目支出为77.54万元,占总支出比例为1.7%; 农业-农村公益事业科目支出为1.44万元,占总支出0.03%; 林业行政运行科目支出为42.12万元,占总支出0.94%;水利行政运行科目支出为8.49万元,占总支出0.19%;扶贫-生产发展科目支出1342.63万元,占总支出29.96%,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该项目已实施基本上报账完毕;扶贫-其他扶贫支出科目支出300.98万元,占总支出的6.72%,属于民宗项目已实施未报账完毕。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支出为330.08万元,占总支出7.37%; 住房保障支出203.83万元,占总支出的4.55%,其中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为91.52万元,占总支出2.04%; 购房补贴科目支出为112.31万元,占总支出2.5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95.04万元,支出决算为4481.19万元,增长2749.82 %。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把扶贫项目预算进去,2018年的扶贫项目大部分结余及2018年补短板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37.74万元,支出决算为678.92万元,增长26.25%。增长原因是增加了2019脱贫攻坚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大事务年初预算为8.46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
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年初预算为 479.78万元,支出决算为52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2%。
财政事务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3%。
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14.3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其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4.4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63%。
(3)科学技术支出-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年初没有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31.66,属于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434.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5%,增加395.5%。原因是扶贫项目没有进行年初预算且2018年扶贫项目大部结余及2018年补短板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农业年初预算为69.04万元,支出决算为7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 %。
林业年初预算为 33.8万元,支出决算为4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2%。
水利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1 %。
扶贫年初没有进行预算,支出决算数1342.63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年初预算数为32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 %。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58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3万元,下降2.28%。具体情况: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68.92万元,支出决算为9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9%。
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139.66万元,支出决算为1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2%。
(六)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4.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05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2.03万元、津贴补贴313.34万元、奖金9万元、绩效工资41.72万元、住房公积金91.52万元。抚恤金8.34万元、生活补助317.92万。公用经费 28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87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1.51万元、电费13.42万元、邮电费10.44万元、差旅费43.28万元、维修(护)费30.58、会议费2.06万元、培训费1.2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补贴)24.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02万元。
(七)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9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减少4.1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车辆运行相关支出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5万万元,占87.98%,比上年减少1.8万元,增加下降13.69%。减少公车用油;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占12.02%,比上年增加1.24万元,上升400%,增加原因是2018.2019年相关接待费在2019年报账。具体情况如下:
(1)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本级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未做安排,因此,该项经费无支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购买车辆保障、车辆维修及过路费等。无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1.55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5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来访,调研及各项工作的检查必需接待的人员及相关领导等,尽量控制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197批次,210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非财政拨款收入4.3万元。其中其他收入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非财政拨款支出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万元,占总支出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98万元,比2018年增加93.7万元,增长37.04 %。主要原因是2018各项脱贫攻坚支出在2020年报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980.6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77.83万,节约资金2.81万元,资金节约率0.29%。其中货物类采购支出233.9万元,占23.85%,节约资金1.84万元,资金节约率79%。工程类采购支出746.74万元,占76.15%,节约资金0.97万元,资金节约率0.13%。服务类采购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授予中小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0%,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授予小微企业金额0万元,节约资金0万元,资金节约率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国有资产5188.17万元,比上年增加586.75万元,上升12.7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6.57万元,增长57.97%。其分布情况是:
(1)房屋面积5823平方米,价值295.0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323平方米,价值251.79万元,业务用房 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其他面积2500平方米,价值43.28平方米。
(2)车辆数合计7辆,价值58.95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价值0万元, 一般公务用车7辆、价值58.95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
(3)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
(4)其他固定资产701件,价值263.39万元。
4、重点民生资金支出情况。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重点民生资金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全县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并取得新成效。一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二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一年度部门运转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在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上,我单位选取了扶贫专项资金宣威镇2019年菊花烘烤项目277.64万元进行评估作为重点评价项目,评价结果显示,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专项资金合理和高效利用。
(二)、部门总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二)
1、项目概况
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有17个村农业生产奖补产业扶贫项目17个,富江、甲树、琅琊、平定、中寨等五个村蔬菜大棚供水设施项目5个,城中村、甲树村、卡乌村、翁保村菊花种植产业扶贫项目四个,2019年基东蔬菜种植产业扶贫项目,富江金流洞大棚基地产业路项目,腊白村不桃花防渗渠道项目,2019年无劳力贫困户入股蔬菜园区项目,宣威镇2019年菊花烘烤项目,基东村蔬菜产业示范基地提质项目,富江村和岩莺村入股林下养蜂产业扶贫项目等34个项目共计1067.88万元;民宗项目资金有宣威镇乌羊麻生态农业大棚建设项目共计260万元。
(2)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236.37万元,资金分配情况如下:人员经费1053.87万元;公用经费287.98万元;项目经费3139.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支出普及支出1431.66万元,扶贫-生产发展支出1041.65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00.98万元,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350.05万元。
(3)项目政策依据。通过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稻田养鱼项目;加快养鱼先进技术的推广,县农业局和我镇农服中心将提供畜牧水产的养殖与防疫等养殖技术;加强政府的引导及对外宣传工作,及时向农户反馈销售信息,打开销售渠道.
2、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根据本单位年初工作计划,本单位年初预算绩效总体目标为:
一是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做大做强稻田养鱼、养牛、生猪养殖等产业,发展菊花种植、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拓宽农民致富路子。
二是加大民生投入、落实惠农政策、完善社区、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争优,具体指标包括各村农业生产奖补及危旧房集中整治等项目。
三是搞好信访维稳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力争到2019年年底所有贫困人口全部清零。
五是落实抓好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3、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情况
(1)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为保证项目的有序有效进行制定了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具体落实。
(2)执行绩效监控情况。在执行绩效管理过程中做到事前计划、事中监控及事后运用。
(3)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有镇财政所具体管理,按投资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4)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行事。
(5)风险管理情况。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4、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
(1)项目自评组织情况。首先,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其次,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第三,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第四,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最后,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评价结果。根据绩效评分指标评分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项目决算为21分,项目管理为20分,项目绩效为50分,总分为91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坚持“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原则,成立绩效问责小组,明确问责范围,强化责任追究。
(4)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预算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尚需完善。
三是用经费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费用使用中存在使用界限不清现象。
四是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应收款账齡较长,也未及时进行清理。
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二是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三是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特别是其他收入的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四是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对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购相关物资。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人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便民服务中心运转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财政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网络运行经费、以及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方面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在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党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事务管理(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用于居委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二十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支出.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用于林业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用于水利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的支出。主要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等等。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和培训、县乡村干部培训、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生产发展)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用于17个村委会的人员经费和村级办公费、治安联防经费、远征教育费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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