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执行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绩效综合管理情况说明
(二)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全县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工作。
7.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县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地方标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交流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田工业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二)部门决算机构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7个行政站股(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种植业和农业机械化股、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股、农业农村经济股、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渔业管理股);事业站股18个(麻江县蓝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未批复)、麻江县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未批复)、麻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麻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麻江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麻江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麻江县植物保护技术服务站、麻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服务站、麻江县农村经济经营与农业信息服务站、麻江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麻江县水产站、麻江县土壤肥料站、麻江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麻江县种子管理站)、麻江县茶叶与中药材技术服务站、麻江县烤烟生产服务站、麻江县农业农村资金管理服务站、麻江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站、麻江县农业科教与农村人才服务站)的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人员编制107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人数107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96个。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6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86人。退休人员60人,遗属补助13人。
二、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2644.61万元,与2018年(11548.24万)相比,增加1096.37万元,增长9.5%。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及项目园区建设及农田水利项目的增加。
(二)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5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5.54万元,98占%;其他收入167.40万元,占2%。
(三)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2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30万元,占18%,项目支出4883.30万元,占82%。
(四)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
9485.54万元。与2018年(9160.01万元)相比,增加325.5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及其他项目的减少等。
(五)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5.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8年(8133.5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78.22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项目、蔬菜项目等未及时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2.32万元,占0.2%,农林水(类)支出5389.73万元,占95.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53.32万元,占4.7%。
(六)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5.83万元、津贴补贴68.59万元、奖金42.8万元、绩效工资211.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15.96万元、抚恤金8.28万元、住房公积金112.64万元,购房补贴140.6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6.3万元、手续费0.007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6.57万元、邮电费4.605万元、差旅费2.4万元、会议费0.45万元、培训费0.13万元、专用材料5.3万元、工会经费5.7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8.908万元,公务接待费4.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数0万元,较上年减少32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情况说明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麻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收支决算数为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麻江县农业农村局共有房屋3209平方米,价值103.70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43平方米,价值76.96万元、业务用房70.13平方米,价值18.194万元,其他(不含建筑物)996平方米,价值8.55万元。共有车辆12辆,其中:轿车3辆、价值65.10万元;越野车2辆、价值29.27万元;小型载客汽车6辆、价值76.55万元;其他车型1辆、价值16.3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9年国有资产年末数8310.3万元,和2018年(4137.94万元)相比,增加4172.36万元,增长100.8%,增加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较少,年末流动资金较上年增加、机构改革,2019年度蓝莓办及蓝莓工程中心并入,资产增加。其中:2019年固定资产年末数1350.52万元,和2018年1158.23万元相比,增加200.59万元,增长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9年度蓝莓办及蓝莓工程中心并入,固定资产增加。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绩效综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麻江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管理综合绩效目标是职能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按照麻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梳理我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根据我局绩效管理工作部署,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上年度部门运转、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确保了资金合理和高效利用,保证达到预期目标。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麻江县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项目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专项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通知》(黔财农 〔2019〕46 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项目指导意见>和<贵州省2019年茶树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农办发〔2019〕10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麻江县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进行项目实施。现将项目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1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资金、投资规模,建设内容。
省财政以黔财农〔2019〕105号文件下拨资金20万元,用于我县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疫情监测布局情况:我县设固定监测点5个,设流动监测10个。疫情防控示范布局:在谷硐镇建设防控示范区一个500亩,其中核心示范面积200亩。
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我县疫情普查覆盖面达水稻种植面积的100%,疫情发生区处置率达到100%,成虫防控效果85%以上,幼虫防控效果85%以上,总体防控效果80%以上,连片绝收田块低于90亩,绝收田块补改种率80%以上,农户对防控技术满意度达90%以上。
2.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成立项目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全程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合理使用等;协调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
项目资金 20 万元全额使用在我县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工作,没有纳入县级统筹整合。
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已使用20万元。其中18.69万元用于购买防控物资;1.31万元用于燃油、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应用费、技术指导费、作业劳务费、培训费、宣传费、差旅费、有毒有害补助、开展疫情普查、监测、试验示范、临田测产及验收总结等相关开支。
2.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专项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通知》(黔财农 〔2019〕46 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项目指导意见>和<贵州省2019年茶树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农办发〔2019〕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以《麻江县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工作方案》(麻农通〔2019〕50号)文件下发,并上报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成立领导小组,技术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验收情况
2.3.1监测与普查情况
疫情监测布局情况:我县设固定监测点5个,其中:在谷硐镇设固定监测点1个,在坝芒乡设固定监测点1个,在贤昌镇设固定监测点1,在杏山街道办事处设固定监测点1,在金竹街道办事处设固定监测点1个;我县设流动监测10个,其中:在谷硐镇设流动监测点2个,在坝芒乡设流动监测点2个, 在贤昌镇设流动监测点2个,杏山街道、金筑街道、龙山镇、宣威镇设流动监测点各1个。疫情防控示范布局:在谷硐镇建设防控示范区一个2050亩,其中核心示范面积1050亩。
通过监测与与调查,稻水象甲疫情发生在我县的5个乡镇2个街道14个村,发生面积0.41万亩。经调查,稻水象甲夏季成虫量最大时期在5月上、中旬的秧田期,虫量一般密度为1.8头/平方米,最高密度达11头/平方米,有取食斑的叶片占调查总叶片的28%。对此及时召开会议安排布署普查及防控措施。为减少稻水象甲的活动场所,在疫区改种烤烟、西瓜、玉米、蔬菜等旱地作物3654亩,极大减少了稻水象甲的取食、繁殖范围。
2.3.2防控情况
稻水象甲综合防控。我县积极召开稻水象甲综合防控培训会,积极组织病虫害联防队,带动农户开展水稻秧苗期、大田期稻水象甲联合防控。在谷硐镇、坝芒乡安装太阳能杀虫灯,采用高效无人机等高效农药器械进行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率,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进行防控,在全县稻水象甲发生区累计防控面积0.45万亩。麻江县稻水象甲疫情防控效果达到99.3%,防效显著。通过各种措施,稻水象甲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减少扩散蔓延,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效果。
2.3.3测产情况、危害损失测定及效益分析
9月20日,我县组织种植业技术专家对我县2019年稻水象甲发生区的水稻进行临田测产验收,验收选在稻水象甲发生区的谷硐镇谷硐村,按照稻水象甲危害轻、中、重三种类型田块,选择了稻水象发生区的水稻栽培管理相近、土壤肥力为中上等的田各1块,及未发生区内水稻平均产量的稻田1块,共选取4块稻田进行现场收割、脱粒、丈量、过称,田块实测加权平均亩产量499.42公斤,非发生区亩产量502.6公斤,稻谷亩产量对照损失少。经专家验收组评议,麻江县稻水象甲疫情防控效果达到99.3%,防效显著。圆满完成了稻水象甲疫情防控要求的各项指标。通过对稻水象甲疫情防控示范区的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专家组一致好评。
2.3.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县稻水象甲全年累计普查山地、沟渠、秧地、水稻大田面积(共计)10.177万亩次,设置固定监测点5个,流动监测点10个,通过监测与与调查,3个乡镇2个街道14个村,发生面积0.41万亩,累计防控面积0.45万亩。
在谷硐镇建设防控示范区一个2050亩,其中核心示范面积1050亩。我县积极召开稻水象甲综合防控培训会,积极组织病虫害联防队,带动农户开展水稻秧苗期、大田期稻水象甲联合防控。在谷硐镇防控示范区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并采用高效无人机等高效农药器械进行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率,使用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进行防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县组织专家组对我县2019年稻水象甲发生区的水稻进行临田测产验收,稻水象甲发生区加权平均亩产量499.42公斤,非发生区亩产量502.6公斤,稻谷亩产量对照损失较少。
2.3.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存在问题
防控经费不足,项目资金较少,全面防控存在较大困难。
乡镇重视不够,尽管疫情是属地管理,由当地政府组织普查、扑灭,但是有些乡镇不把疫情纳入中心工作来处置,农技术人员还是以其他中心工作为主,没时间去做稻水象甲普查;有的乡镇进行了普查,未能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造成我站信息收集不及时。
(2)工作建议
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提前下达项目资金,及时开展防控工作。
加大对乡镇的业务沟通,把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兼顾,完成好各项工作。
(3)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贵州省稻水象甲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掌握稻水象甲在我县的分布情况及虫量,以便于开展防控工作。
抓好秧田期防治,根据省植保植检站制定的《贵州省稻水象甲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采用省站推行的“拌、喷、撒、浸”四个措施,做好统一防防控。
继续按照“分区治理,分片围歼”的策略,动员改种蔬菜、烤烟等作物。在稻水象甲发生区,引进蔬菜、烤烟种植大户、协会进行改种。在发生疫情的谷硐大坝田块根据水源、土壤和疫情发生情况进行分区、分片、分类,通过技术上帮助和资金补贴等方式,动员群众自行改种;无技术、无劳动力的农户引入蔬菜、烤烟种植大户连片流转,同时带动周边群众改水稻种植为旱作。通过减少水稻种植面积,从而减少稻水象甲取食和繁殖场所,更有利于组织防控。
在做好重点疫区防控示范的同时,开展好疫情阻截工作,认真执行植物检疫法规, 严格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采取检疫措施进行封锁控制。在发生区周围,沿铁路、公路及村寨附近,大力开始防控培训,防止疫情向周边扩散。严禁发生区运出的未经检疫的稻种、稻草、稻秧、稻壳、饲料(草)等寄主材料。
2.3.6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对麻江县2019年稻水象甲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评,综合评分为100分。
总之:我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投诉事件,没有媒体曝光和负面报道,没有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该项目的实施,对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将继续实施好植保项目,更好地发挥项目投资效应。
(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10.病虫害控制: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反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1.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用于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2.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用于农业生产水稻、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方面的支出。
13.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4.农村公益事业: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地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5.其他农业支出:用于农业方面的其他支出。
16.生产发展: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7.其他农林水支出:用于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8.住房公积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购房补贴: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入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0年9月30日
(来源:麻江县农业农村局 审核:潘仕贵 编辑:李德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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