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档案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麻江县档案馆 作者:吴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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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档案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麻江县档案馆(以下简称县档案馆)是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县档案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收集和接收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承担麻江自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历史与现状资料的收集工作。

(四)整理及保管档案、资料,承担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责任。

(五)按规定组织开发利用档案资源;按规定发布档案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收集政府公开性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服务工作。

(六)管理档案资料信息库。

(七)结合职能职责,做好为民服务、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麻江县档案馆(以下简称县档案馆)是县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参公单位。

麻江县档案馆 内设3个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宣传编研与信息化股、保管开发利用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即为厅(委、局、办)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麻江县档案馆总编8人,在职实有人数4、离退休人员11人,事业编制8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80.0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09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0.09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80.0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0.09 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9.35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调入1人,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9.35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调入1人,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80.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0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0.0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80.09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35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调入1人,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收支增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3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公开口径较2023年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省级资金调整为2024年的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2024年起,“因公出国(境)费”取数只取3021202-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不再包含3021201-科研项目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8万元,公用经费3.2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21.6万元、津贴补贴1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万元、离退休费29.5万元、住房公积金5.89万元、医疗费6.42万元、抚恤金4.08万元、其他交通费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2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3.2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7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分别是项目名称一0万元、项目名称二0万元。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0个,主要是:项目名称一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0%;项目名称二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71.9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3.2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减少5.78万元,下降64.37%,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2024年本单位在职人员4人,公用经费人员定额每人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11.66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930.6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附表(档案).xlsx

附件2:麻江县档案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来源:麻江县档案馆,审核:田孟超,编辑:吴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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