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部门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行使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公路路政、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责。
(三)负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四)负责本辖区涉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参与本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战备物资、抢险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六)做好本部门的党建群团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行业投诉处理、效能建设工作,做好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制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计划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八)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麻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非参公事业部门,级别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部门。
麻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部门编制名称)内设8个科室,具体为:(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股(室、队)各项任务的落实;负责组织本部门综合性会议和专业会议的召开;负责做好部门综合信息宣传、报道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部门文秘和档案管理,财产登记,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部门后勤服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信息化技术运用与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做好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部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资料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门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开展基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调查研究,执行交通行政执法文件;负责做好部门法治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大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试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大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处罚工作,做好交通行政执法过程的内部监督工作;负责管理相对人申诉案件错案纠正工作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做好各种案件的处罚处理各阶段中的规范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纠正、处理本部门不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及指导执法执勤等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务装备股。负责部门日常会计核算、人员工资、财务档案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款项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维修(维护)及效益评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工作;制定部门装备计划及实际工作中需要的数量和规格;负责协助做好物资的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督促检查装备技术的使用、维护等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监督股。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并依法实施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水路运输行业、轨道交通行业、公路施工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承担水上、公路交通行业领域及交通运输企业和水上、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工作;依法对全县机动车(船舶)维修、机动车(船舶)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运输场站、码头等客货运输中介服务业等企业安全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做好紧急运输秩序的维护工作,参与春运等重要节假日临时运输检查站、点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内河水上交通秩序的安全监督工作,保障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制止、纠正船舶影响内河水域环境行为;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船主船员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工作,制定部门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组织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重要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编写工作简报、工作总结等。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参与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任务;参与实施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行政监督检查;受理、查处工程建设方面投诉的违法案件;指导公路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案件处理中心。负责执法大队和中队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所查实的各种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的处理工作;受理群众举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的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反馈工作。做好案件材料的整理、抄告、归档工作;承办各股(室、队)执法人员移交的各种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案件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双公示”工作;配合政策法规股做好受理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一中队。负责杏山街道、金竹街道、贤昌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和投诉处理,打击非法营运、非法经营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调交通运输纠纷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执法领域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执行工作;做好监管和执法领域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执法二中队。负责宣威镇、龙山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和投诉处理,打击非法营运、非法经营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调交通运输纠纷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执法领域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执行工作;做好监管和执法领域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执法三中队。负责坝芒乡、谷硐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运输行业经营行为和投诉处理,打击非法营运、非法经营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调交通运输纠纷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执法领域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执行工作;做好监管和执法领域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预算部门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部门,公开范围即为本部门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麻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总编制人数24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离退休人员人数6人,区分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军转干编制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292.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9.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84.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部门资金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92.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2.0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9.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84.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7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80万元,比上年的23.8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13%,下降的原因是上年预算错误,今年根据实际支出进行编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机关事业部门离退休支出(退休费)(项)13.62万元,与上年的13.61万元相比增加0.01万元,上升0.07%,上升的原因是高龄补贴增加造成的。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的10.43万元相比减少10.43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去年预算科目错误,今年不在预算之列。
2.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支出10.50万元,与上年的9.99万元相比增加0.51万元,增长5.11%,增加的原因是由于薪资正常递增,缴交基数增加所至。
3.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7.20万元,与上年的7.21万元相比增加0.01万元,上升0.14%,增加原因正常递增需求造成的。
4.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83万元,与上年的1.76万元相比增加0.07万元,上升3.98%,增加的原因是;由于薪资正常递增,缴交基数增加所至。
(三)交通运输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4.20万元,与上年的179.20相比增加5万元,上升2.79%,增减原因是正常递增需求造成的。
(四)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06万元,比上年的21.08万元相比增加3.98万元,上升18.88%,增加的原因是去年预算不足,今年是根据实际支出的增加进行编制。
2.住房保障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5.82万元,与上年的25.20万元相比增加0.62万元,上升2.48%,增加原因是薪资正常递增造成的。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0.29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具体减少原因是压缩执法项目开支,坚持量入为出过紧日子的原则,顾全大局保基层基本运转需要。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减少0.29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具体减少原因是压缩执法项目开支,坚持量入为出过紧日子的原则,顾全大局保基层基本运转需要。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292.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2.0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84.20万元,行政事业部门基本养老收入37.42万元,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收入19.53万元,住房改革收入5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9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9.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84.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7万元。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80万元,比上年的23.8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13%,上年预算错误,今年根据实际支出进行编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机关事业部门离退休支出(统筹外)(项)13.62万元与上年的13.61万元相比增加0.01万元,上升0.08%,上升的原因是高龄补贴增加造成的,今年根据实际支出进行编制。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的10.43万元相比减少10.43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去年预算科目错误,今年不在预算之列。
2.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部门医疗(项)支出10.50万元,与上年的9.99万元相比增加0.51万元,增长5.11%,增加的原因是由于薪资正常递增,缴交基数增加所至进行编制。
3.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7.20万元,与上年的7.21万元相比增加0.01万元,上升0.14%,增加原因是薪资正常递增进行编制。
4.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83万元,与上年的1.76万元相比增加0.07万元,上升3.98%,增加的原因是;由于薪资正常递增,缴交基数增加所至进行编制。
(三)交通运输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4.20万元,与上年的179.20相比增加5万元,上升2.79%,增加原因是薪次正常递增需求进行编制。
(四)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06万元,比上年的21.08万元相比增加3.98万元,上升18.88%,增加的原因是去年预算不足,今年是根据实际支出进行编制。
2.住房保障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5.82万元,与上年的25.20万元相比增加0.62万元,上升2.48%,增加原因是薪资正常递增进行编制。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292.02万元,比2023年的预算数292.31万元减少0.29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正常增资引起,总的目的是坚持量入为出过紧日子的原则,顾全大局保基层基本运转需求。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3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公开口径较2023年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省级资金调整为2024年的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2024年起,“因公出国(境)费”取数只取3021202-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不再包含3021201-科研项目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万元上升66.66%,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不达标(每辆应为2.5万元进行预算)今年是按实际标准进行预算的,属于正常合规的。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6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82万元,公用经费15.20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41万元、津贴补贴2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0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7.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3万元、住房公积金25.06万元、退休费13.62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9.8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4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部门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实际才设立交通运输执法经费项目名称一个28万元。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公开政策解释,联系人:杨正柳;联系电话:0855-8225825、8227030。)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5.20万元,其中:办公费9.8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4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81.17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300平方米,车辆1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无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是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是指事业部门取得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部门“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部门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附件2:麻江县交通执法大队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来源:麻江县交通执法大队,审核:喻朝林,编辑:吴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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