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林业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麻江县林业局 作者:刘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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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6

三、预算单位构成………………………………………6 

四、部门人员构成………………………………………6 

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8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8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9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9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1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0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10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1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1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11

四、名词解释……………………………………………11

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估。

(二)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湿地保护规划和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拟订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地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森林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参与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指导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木林地确权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资源利用和林业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和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适时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州级和县级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负责县域内跨地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和协调工作,开展县内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麻江县林业局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设立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林长制工作股;股级事业单位单位7个,包括麻江县森林资源服务站、麻江县林政服务中心、麻江县营林绿化站、麻江县自然保护地和天然林公益林服务中心、麻江县国有林场、麻江县森林灾害预防中心、麻江县森林植物检疫和林木种苗科技推广站;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麻江县林权争议调解服务中心、麻江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麻江县林权争议调解服务中心、麻江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麻江县森林资源服务站、麻江县林政服务中心、麻江县营林绿化站、麻江县自然保护地和天然林公益林服务中心、麻江县国有林场、麻江县森林灾害预防中心、麻江县森林植物检疫和林木种苗科技推广站。

四、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总编制人数为40人。其中:行政编制7个、全额事业编制33个。2025年实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单位管理人11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8人,事业工人1人。2025年度退休人员76人,遗属补助9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296.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8.7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8.11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108.7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96.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96.8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62万元、农林水支出90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5万元。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230万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收回2023年度及以前结转经费263.86万元;二是2025年度年初结转结余数188.11万元比2024年度的年初结转结余数396.88万元减少。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4年预算减少230万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收回2023年度及以前结转资金263.86万元;二是2025年度年初结转结余数188.11万元比2024年度的年初结转结余数396.88万元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296.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8.7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8.1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8.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9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6.83万元。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296.83万元,比2024年预算1526.83万元,下降15.06%,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收回2023年度及以前结转经费;二是2024年的年初结转结余数比2025年的年初结余数金额大。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减少1.2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而压减“三公”经费。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5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7.77万元,公用经费29.6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227.35万元、津贴补贴35.3万元、奖金3.32万元、绩效工资81.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4万元、生活补助1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4万元、住房公积金49.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8万元、购房补贴97.62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3.26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5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5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351.34万元。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0个。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51.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29.6万元,其中:办公费13.26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5.13%,主要原因是:在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相应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定额的预算。机关(机构)运行经费定义见名词解释。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1241.72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1898.37平方米,车辆12 辆,无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1个,地方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县级配套项目,金额109.39万元,主要用于麻江县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县补偿面积22.79万亩,由省、州、县按4:3:3的比例分配,2025年每亩补助16元,县级财政每亩应补助4.8元。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附件1.2025年度麻江县林业局预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2.麻江县林业局2025年整体、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x      

(来源:麻江县林业局,审核:姚桂平,编辑:刘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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