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麻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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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县级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完善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四)负责全县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办县内县际间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五)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及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麻江县民政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本单位(部门)内设2个处室,下设5个事业单位。麻江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1.县民政局设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股。县民政局下设5个事业单位,即麻江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麻江县社会福利中心、麻江县慈善服务中心、麻江县流浪乞讨救助中心、麻江县殡葬服务中心。本级预算单位1个。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所有预算均属民政局统一管理,公开范围即为本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麻江县民政局: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7人;共计22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185.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62.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2.44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185.2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 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185.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85.2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26万元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9万元,减少8.76%,主要是因为去年有人员退休。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万元,比上年减少46.8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减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殡葬工作经费、志愿服务和社工工作经费等。

3.民政管理事务(款)地名区划(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4.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10万元,10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5.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77万元,3.77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800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7.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159万元;其中19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8.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34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8万元,增加17.24%,主要是因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9.殡葬(款)殡葬惠民减免补贴、殡葬工作经费(项)支出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加300%,主要是因为殡葬惠民减免补贴3万元、殡葬工作经费增加3万元。

10.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增加42.37万元,增加9.58%,主要原因:残疾人补贴标准降低,人数减少。

11.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支出165.7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8.46万元,减少40.53%,主要原因是标准降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减少。

12.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支出473.13元,增加30.76万元,增加6.92%,主要原因是动态增加人员及提标;0.13万元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

13.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28.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临时救助资金上浮;其中1.73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14.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8万元,比上年少2.8万元,减少2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流浪乞讨人员资金下降。

15.特困人员救助(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项)支出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67万元,增加50.07%,主要是特困本年度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特困人员人数增加以及支付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费等;其中5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16.其他生活救助 (款)。其他生活救助(项)7.47万元,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其他生活救助资金上浮。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08万元,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上浮。

1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万元,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退休人员。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40.8万元,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离退休资金下降。

2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40万元,增加40万元,40万元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22.96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基本医疗(项)10.59万元,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基本医资金下降。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49万元,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下降。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88万元,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上浮,增加的新科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56.42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25.58万元,减少3.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住房公积金资金下降。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0.84万元,增加30.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购房补贴资金上浮。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84万元

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4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因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五)其他支出(类)32.78万元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类)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32.78万元,32.78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185.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62.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2.4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85.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85.2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2.26万元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9万元,减少8.76%,主要是因为去年有人员退休。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万元,比上年减少46.8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减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殡葬工作经费、志愿服务和社工工作经费等。

3.民政管理事务(款)地名区划(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4.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10万元,10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5.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77万元,3.77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800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7.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159万元;其中19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8.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34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8万元,增加17.24%,主要是因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9.殡葬(款)殡葬惠民减免补贴、殡葬工作经费(项)支出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加300%,主要是因为殡葬惠民减免补贴3万元、殡葬工作经费增加3万元。

10.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增加42.37万元,增加9.58%,主要原因:残疾人补贴标准降低,人数减少。

11.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支出165.7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8.46万元,减少40.53%,主要原因是标准降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减少。

12.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支出473.13元,增加30.76万元,增加6.92%,主要原因是动态增加人员及提标;0.13万元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

13.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28.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临时救助资金上浮;其中1.73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14.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8万元,比上年少2.8万元,减少2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流浪乞讨人员资金下降。

15.特困人员救助(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项)支出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67万元,增加50.07%,主要是特困本年度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特困人员人数增加以及支付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费等;其中5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16.其他生活救助 (款)。其他生活救助(项)7.47万元,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其他生活救助资金上浮。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08万元,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上浮。

1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万元,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退休人员。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40.8万元,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离退休资金下降。

2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40万元,增加40万元,40万元是上年结转上级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22.96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基本医疗(项)10.59万元,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基本医资金下降。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1.49万元,减少1.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下降。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88万元,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上浮,增加的新科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56.42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25.58万元,减少3.4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住房公积金资金下降。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30.84万元,增加30.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购房补贴资金上浮。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84万元

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4万元,增加100%,主要是因为本年预算新增科目。

(五)其他支出(类)32.78万元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类)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32.78万元,32.78万元是上年上级结余结转资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34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0.71万元,公用经费17.60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59.056万元、津贴补贴32万元、退休费(离退支委工作补贴)0.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2万元、住房公积金56.42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17.6万元、办公费7.582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2.6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71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714.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有1个,项目名称为死亡抚恤金800万元。占比大于等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的项目有1个,主要是:项目死亡抚恤8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9.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含省对下转移支付),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714.5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情况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7.6万元,其中:办公费7.582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2.6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2025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4年同口径预算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502.18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9889.70平方米,车辆3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等。2025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金额350万元,占总预算的11.42%,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救助方面;二是职工死亡抚恤补助项目,金额800万元,占总预算的26.12%,主要用于职工死亡一次抚恤金发放。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附件1:2025年度麻江县民政局预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2:2025年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来源:麻江县民政局;审核:罗康海;编辑:陈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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