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农村危房改造
保障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
补助标准:D级危房每户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1.5万元,无房户或因灾造成房屋完全损毁或灭失的,参照D级危房进行补助。
申报流程:
1、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需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要求,如实递交相应资料。
2、农户提出申请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复核,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要求的,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3、县级在收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报材料后开展相应的现场复核和信息系统的审批工作,对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完善。
4、各乡(镇、街道)将审批结果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象。
(来源: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胡春燕,审核:杨家群,编辑:陈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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