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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三星章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县教育和科技局 作者:李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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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星章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团黔东南州委、州教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选的通知》(黔青联通〔2021〕8号)要求,结合我县“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开展情况,经过团麻江县委、县教科局研究决定,拟推荐我县陈国卫等8名少先队队员、麻江县乐埠小幼连贯九年制学校大队等2个少先队集体为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获得者(集体),现予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一、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拟推荐名单(8名):

陈国卫   麻江县第一小学

李政佳   麻江县第一小学

     麻江县第三小学

秦後烨   麻江县第三小学

陈明怡   麻江县第三小学

潘辰仙   麻江县宣威中心学校

李鑫灿   麻江县宣威中心学校

杨忠蝶   麻江县乐埠小幼连贯九年制学校

二、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拟推荐名单(2个):

麻江县乐埠小幼连贯九年制学校少先队大队

麻江县第三小六(1)中队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拟推荐表彰申报对象有异议,可向团县委、县教科局电话或书面反映。

团麻江县委联系电话:3880617

县教科局联系电话:2625112

(消息来源:团麻江县委、县教育和科技局;审核:余海洋 陈绍举;编辑:赵华花 李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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