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团黔东南州委、州教科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评选的通知》(黔青联通〔2021〕8号)要求,结合我县“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开展情况,经过团麻江县委、县教科局研究决定,拟推荐我县陈国卫等8名少先队队员、麻江县乐埠小幼连贯九年制学校大队等2个少先队集体为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三星章获得者(集体),现予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一、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拟推荐名单(8名):
陈国卫 麻江县第一小学
李政佳 麻江县第一小学
江 柔 麻江县第三小学
秦後烨 麻江县第三小学
陈明怡 麻江县第三小学
潘辰仙 麻江县宣威中心学校
李鑫灿 麻江县宣威中心学校
杨忠蝶 麻江县乐埠小幼连贯九年制学校
二、黔东南州“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拟推荐名单(2个):
麻江县乐埠小幼连贯九年制学校少先队大队
麻江县第三小学六(1)中队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拟推荐表彰申报对象有异议,可向团县委、县教科局电话或书面反映。
团麻江县委联系电话:3880617
县教科局联系电话:2625112
(消息来源:团麻江县委、县教育和科技局;审核:余海洋 陈绍举;编辑:赵华花 李匀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