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将麻江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6567万元分配情况和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麻江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申报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反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22日止。
4.联系股室和受理方式。联系股室: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官隆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县乡村振兴局3楼;邮编:557699。
监督举报电话:0855-2622237(县乡村振兴局),0855-2620880(县财政局),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麻江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
安排情况表
附件:麻江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xlsx
麻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3日
(来源:麻江县乡村振兴局,审核:陈建成,编辑:罗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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