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及市政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管理、建筑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职责。
(4)负责组织全县总体规划、县城所在地控制线详细规划、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及重要节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
(5)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
(8)承担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的职责。
(9)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含房屋交易评估、咨询、经纪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危险房屋安全管理、房屋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
(10)承担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组织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12)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3)承担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
(14)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职责。
(15)指导住房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市政的招商引资工。
(16)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镇管理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城乡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人员构成。
(三)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在岗人数 |
单位类型 |
退休人数 |
1 |
局党组书记、局长 |
1 |
1 |
行政 |
|
2 |
党组副书记 |
1 |
1 |
行政 |
|
3 |
副局长(兼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长) |
3 |
3 |
行政 |
|
4 |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
1 |
1 |
行政 |
|
5 |
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
14 |
6 |
参公 |
|
6 |
县乡镇规划管理办公室 |
3 |
3 |
事业 |
|
7 |
办公室 |
1 |
行政 |
||
8 |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 |
1 |
行政 |
||
9 |
建筑业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
1 |
行政 |
||
10 |
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股 |
1 |
1 |
行政 |
|
11 |
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
5 |
5 |
事业 |
|
12 |
县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所 |
2 |
1 |
事业 |
|
13 |
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5 |
5 |
事业 |
|
14 |
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10 |
9 |
事业 |
|
15 |
县路灯管理所 |
4 |
4 |
事业 |
|
16 |
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
5 |
5 |
事业 |
|
17 |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10 |
10 |
事业 |
|
18 |
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4 |
3 |
事业 |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71人(其中:公务员8名、事业编制62名(参公事业14名)、机关工勤1名)。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编人员为62人,其中:公务员6人,工勤1人,参公事业3人,事业人员52人。
二、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0,820.96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9,924.9万元,降低47.8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48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4.83万元,占100%;
(三)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6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28万元,占10.15%;项目支出7,156.17万元,占89.85%。
(四)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820.96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9,924.9万元,降低47.8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五)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1%。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167.05万元,降低60.04%。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支出28.52 万元,占0.38 %;节能环保(211)支出681万元,占9.16 %;城乡社区(212)支出1326.26 万元,占17.85 %;住房保障(221)支出5395.98 万元,占72.61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49.87万元,支出决算为7431.76 万元,增长3.94 %。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工程临时增加。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长427.6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增长74.22%。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医疗保障(21005)。年初预算为 28.52万元,支出决算为28.5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年初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0503):年初预算为 11.98万元,支出决算为 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支出(2100599):年初预算为 2.59万元,支出决算为 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目(21103)。年初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减少16.22%。具体情况如下:
水体(2110302):年初预算为185 万元,支出决算为15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3.78 %。
(3)节能环保支出(211)能源节约与利用(21110)。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0元,增加15.07%。具体情况如下:
能源节约与利用(2111001):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 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7 %。
(4)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减排(21111)。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元,增长6%。具体情况如下:
减排专项支出(2111103):年初预算为10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 %。
(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年初预算为602.48万元,支出决算为535.52元,减少11.11%。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2120101):年初预算为602.48万元,支出决算为52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203)。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451.22万元,增长74.22%。具体情况如下: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3%。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47%。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年初预算为56.71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增长9.3%。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年初预算为56.71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
(9)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年初预算为6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2万元,增长427.63%。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年初预算为6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63%。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年初预算为5263.73万元,支出决算为5263.73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廉租住房(2210101):年初预算为339.44万元,支出决算为33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棚户区改造(2210103):年初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村危房改造(2210105):年初预算为4126.29万元,支出决算为412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年初预算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2210107):年初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年初预算为125.4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5万元,增长,5.4%。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3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4%。
购房补贴(221003):年初预算为91.65万元,支出决算为9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4%。
(六)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2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3.9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69万元、津贴补贴70.2万元、奖金3.95万元、绩效工资99.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1万元、退休费87.2万元、抚恤金2.67万元、医疗费28.51万元、住房公积金34.42万元、购房补贴97.8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63万元;公用经费274.3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67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0.66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1.42万元、维修(护)费237.19万元、培训费3.91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55万。
(七)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48万元,比上年减少28.81万元,降低77.26%,减少原因是我局规范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厉行节约,提高效能的原则,降低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比上年减少0.33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年初无预算,本年度未产生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7万万元,占88.1%,比上年减少20.93万元,降低73.7%,减少原因是我局规范车辆管理,厉行节约,提高效能的原则,降低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11.9%,比上年减少7.55万元,降低88.21%,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厉行节约,提高效能的原则,降低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到我局检查工作、验收项目等支出。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23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80.9万元,本年支出532.6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廉租住房支出(2120807)财政拨款支出 245.9万元,主要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99)财政拨款支出 16万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175.9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60平方米,价值11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0辆,价值71.1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3.82万元。
2、重点民生支出情况。
县住房保障办公室,编制5人,在岗5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保障政策;组织指导实施住房保障政策;组织指导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指导编制和申报保障性住房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使用国家和省州保障性住房资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县直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单位职工补交土地收益和兑现职工住房补贴;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组织入住工作;负责全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负责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共计5263.73万元,其中:廉租房工程支出339.44万元,棚户区改造工程支出11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126.29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48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34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和省州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文件精神,按照麻江县关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工作安排,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活动,我局成立了县住建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拟定了业务绩效目标,明确了各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并且指标的设立充分量化,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年初制定和申报的绩效目标及考核标准,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一年度部门运转、项目支出和专项业务费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基本实现了绩效目标要求,在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上,我局选取了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我局采取以下措施抓好民生项目工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1、资金绩效分配。采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分配手段,实现项目资金有效配置,分配合理,公正、公平、公开。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管理,规范运作。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资金共完成投资5263.73万元。项目实施完毕后社会效益目标实现良好。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主要是农村消防电改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供货单位是贵州省凯里东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7.01万元,节约资金2.99万元,节约率1.99%。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docx
2016年9月5日
(签发人:杨登远,责任编辑:张美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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